※ 引述《lulu20917 (又又)》之銘言:
: 2015 12/31與眾版友開戰
: 心裡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 跨年夜詢問了眾多好友(真的很多)
所以說問的時候是否有提說自己不經對方同意就強吻對方這件事情?
「我肯定認為」你不敢講,有講的話答案肯定不一樣
: 最後機乎都是選擇冷淡慢慢斷聯絡
: 我承認未交往上二壘 是比較違背普世價值
: 有人說接吻就是交往 我實在是……
: 交往的定義不就是兩人講開
你有臉說兩人講開嗎?那為什麼接吻時你沒有先和對方講開?
所以「我認為」你是那種不吃白不吃的心態
: 彼此有共識嗎 這怎麼會叫交往……無言
: 現實生活當中這種狀況 也真的是比比皆是
: 更多更誇張的事每天在發生
所以有更誇張的無差別捷運殺人事件
因此我來個捷運無差別揍人事件,就代表我沒有錯,反正更誇張的有四人死了
我揍人還不會有人死,所以代表我不是犯罪者嗎?講我是犯罪者的人事太誇張嗎?
: 我真的覺得這完全沒有到玩咖的地步
: 卻被眾多網友講成像殺人放火
: 各種意見
: 有人說直接講明 妳有憂鬱症 我無法接受
: 有人說 你騙她 讓她好過一點
: 最無感最平靜的離開方式
: 不就應該是慢慢的淡出
: 慢慢的冷卻兩人關係 慢慢的離開
: (我指曖昧 交往當然不能這樣)
那為什麼不在還平淡的時候,先講開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
或先深入了解彼此的事情再給她吻下去
還是說反正「我認為」襲胸沒什麼,所以隨便摸認識曖昧中的女性胸部
根本不算性騷擾,對方覺得不舒服難過都是對方自己的問題,跟我無關
因為「我認為」這些都只是小事,反正又沒有少一塊肉
「我認為」女性想法跟本不需要尊重,一切都只要「我認為」就好
不要說你不是這樣想,因為「我認為」你就是這樣想
: 這不就是對兩人最好的方式嗎
: 既不傷人自尊 也沒有任何欺騙
: 沒有感覺到任何起伏 然後離開
: 沒有交往 起頭什麼適不適合的話題
: 真的是異常突兀吧
: 至少我一直都是這樣結束曖昧關係
: 從來沒有過任何問題
我不看交通號誌隨便穿越馬路中央,一千次都沒發生過任何問題
所以「我認為」這樣做沒有錯,如果一千零一次發生車禍
「我認為」是撞我的車有問題,絕對不是我的問題
: 說明白到底有什麼好處啊
: 讓她知道又是自己憂鬱症
: 導致我的離開 不是會讓她更想不開嗎
: 我真的超級不懂 為什麼要講明
: 有人批評我沒guts
: 我只想對你們說guts是給自己女朋友 老婆
「我認為」吻是要吻自己的女朋友老婆,那女生還不是你的女友老婆,那你吻屁啊
吻了不敢承認,你還敢亂解釋guts不guts的問題
: 你們在不是女友的人面前展現guts
: 在我眼裡 也只不過是喜歡逞英雄
: 哪天有了女友
: 也一樣會對別的女人展現guts
所以「我認為」你有了女友老婆,也可以吻其他女生囉
所以才會提出有女友老婆還對其他女人展現guts這種詭異的事情
又或著未來工作只要是女上司女主管女客戶,都用不著展現guts嗎?
否則這樣就等於在女友老婆以外的女生面前展現guts,你又要如何解釋啊?
還是說「我認為」你根本就是瞧不起女生,不尊重女生,
把女生當做可以隨隨便便對待,所以可以隨便接吻隨便性騷擾,反正有問題就閃
不是女友老婆何必展現guts
對了,連對男性也不能展現guts,否則被男性以為你喜歡男生怎麼辦,你說對吧
: 說難聽點就是自以為的爛好人
: 我哪裡不對 請反駁我
: 這篇我就不回覆了
從頭到尾「我認為」你只是展現幼稚、強詞奪理、毫無見識的一面
一點成熟男人風範都沒有,連一堆典故,事物道理都說錯,
我差點以為只是個十歲小孩出來說話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