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搞錯一大堆東西
: 女生為了感情 可以遠走他鄉 嫁到多遠的地方去都沒關係
不是女生為了感情可以遠走他鄉,而是自古以來一直不會把奉養父母這重擔期望
放到女兒身上,而且古代交通不方便,還有孩子血緣的不安全感
所以才會一直強迫女性留在夫家,至少放在眼前,比較不用太擔心孩子是別人的
因為女性一定知道孩子是自己的,但男性可無法百分百肯定孩子是否是自己的
: 男生為了要就近照顧父母 勢必一定要離家近一點 或是和父母同住
這是自古以來的重擔期望硬是壓在男性身上,許多習俗古老觀念之類
都只是古人用當時年代僅有的智慧,做出對當時年代比較好管理和保證的「家庭」而已
: 這就是兒子和女兒之間的分別嗎 所以傳統觀念一定要生一個男的 不是沒有道理的!
什麼叫不是沒有道理,基準點錯誤的道理叫道理?不要笑死人好嗎
以上的都只是不符合現今時代的傳統而已,根本毫無道理可言
都已經學習了那麼多現代知識,還會覺得那些是有道理,你是不是完全不懂如何思考
以現今來說「孝順」這件事情根本是大錯特錯
現在是要好好用頭腦去思考,如何去「孝」而非一定要「順」
更不用說女性願意主動幫忙照顧丈夫父母,那也只是因為女性愛著丈夫
女性可能喜歡公婆,所以才會心甘情願去做
但這不是女性的義務更不是應該
因為女性也有自己的父母要照顧,留在家鄉照顧父母已經不是男性的專利
因為一堆沒有道理可言的傳統被打破後,就可以發現其實男女都一樣
所以不要拿沒有道理的傳統大旗當藉口,說什麼自己要因此返回家鄉
自己的父母本來就是自己要照顧,為什麼還要期望女性會自願幫你照顧
還要有這樣女性才有對她好嗎?難道不是因為兩人相愛所以彼此對對方好?
否則這跟女性期望男性拿出三千萬聘金才要結婚的有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