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還老婆吵了一架,其實也就是感覺很小的事情,原因是老婆的媽媽上週三要回老家去拿東西,所以請我載她回去,我當然說好,晚上也就跟我老婆說了,然後我也說妳媽都已經開口一定有需要幫忙,我當然不能說不,誰知一說完之後就開始抓狂,我也解釋我的意思,我最主要是說既然你媽都開口,我不管怎樣我都不能說不,也不會說不,到後來甚至大打出手(當然是她動手打了我幾拳,我沒有還手),因為工作關係我也在工作時住我老婆那邊,到後來抓狂趕我走,就是這是她家不是我家,叫我滾,當下我也很生氣,把我的衣物收好之後(大概是凌晨2點),走之前把我送她ꨊ瘧囿G手機大摔在地上,經過一週之後要找他好好談,結果不談就說要離婚,這樣脾氣不會太大了嗎?真的有必要走到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