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oeline (十四日)》之銘言:
: 認識第四天
: 學妹下午傳了封訊息說她想死
: 一個小時候男友看見就開始安慰他
: 然後學妹5個小時過去都沒回
: 晚上時我男友傳訊息給學妹男友,他說現在人在醫院
: 她吃藥割脕嘗試自殺了,幸好室友發現
: 男友就趕快趕到醫院陪學妹。這時學妹男友和室友各自先回家收東西整理到半夜12點來接班照顧學妹
: 第五天早上接到學妹和醫護人員的電話說
: 學妹後天要奔喪 但醫護人員不放心學妹一個人回去 問男友能不能陪 因為學妹男友和室友都沒空
只回這一點.
醫護人員有妳男友的電話吧? 請妳男友去說明刪除.
他們應該要打給學妹的家人, 學妹的男友, 學校輔導室,
甚至學妹的室友, 之後不要再打給妳們了. 這是沒完沒了的.
妳們去了能簽急救同意書? 還是能做更重大的決定?
人情上, 法理上, 妳們甚至無權利義務参與這件事.
看推文說要同情憂鬱症, 對學妹好一點之類的, 我只覺得站著說話不腰疼.
不然學妹的聯絡方式給他們好了, 讓他們示範如何關心學妹.
這世界的可憐人是幫助不完的, 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最基本的.
碾碎妳們兩個的生活, 去成就一個學妹, 並沒有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