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諾了,然後做不了,不是二度傷害嗎?
我一直在檢討自己,是我太會要求男朋友做什麼了,所以才一直與失望為伍
例如,我想要禮拜五晚上跟你一起吃晚餐,你有時間可以吃嗎?想了一下,你說可以,我很開心的去準備餐廳,計畫著週五的約會
可是臨時你又突然說你沒空,你親戚要來你家,出門很不禮貌,理由我可以接受,因為家人本來就很重要
例如,我想出國去玩,問你,你也要去嗎?你說你想。那好,我問你,你有假可以休嗎?你說一定沒問題,那再好,金錢也沒問題嗎?(我愛提前計畫一定會找到便宜的方式)你也說沒問題,想跟我一起去。
後來沒去成。
因為家人約你去旅遊你去了,信誓旦旦的說你一定還有假可以跟我去,結果是公司說不行,所以你又失約了,失約了我們計畫三個月的旅行,只因為你家人的興致來了。
例如,我知道你家人不愛你在外面過夜,但是我還是希望有時你陪陪我。所以我問你,你可以在外面過夜嗎?你說你可以,我再三的確認,真的可以嗎?你再次的承諾,一定可以,因為你也想。
後來還是沒過成。
因為最後你說,你還是不想讓你家人失望,難過,所以你要回家。
我不能說不,因為那是你家人,養你長大的,陪伴你成長的。
我很認真問我自己是我的問題嗎?我發出希望的表情太讓人難以拒絕,所以先答應了再說這樣嗎?然後再來拒絕我。還是因為我太在意這種承諾,覺得答應了至少要盡力做到,真的不行第一時間一定要說我不行,或者給我時間考慮一下。把人當傻子一樣真的很開心嗎?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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