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是男友的生日
原本打算送他一個Gucci的皮夾
因為他的皮帶是gucci的 加上我的皮夾也是gucci
想說這樣我們就可以用情侶夾
但是怕自己挑的款式他不喜歡
於是生日前幾天就跟他說生日當天一起去新光三越挑
他卻堅決說他不想要gucci的皮夾
問了好多次他還是堅持不要
於是我問他想要什麼 他說他只想買衣服
但是依我對男友的瞭解 他會捨不得花我的錢
即使挑衣服也買不了多少
但是我想送他一份大禮
於是生日當天我包了10000元紅包給他並且帶他去高級餐廳吃飯
他卻不爽 說我自以為有錢了不起 用錢打發他
然後直接把一萬塊摔在沙發上(我當時坐在沙發上)
後來我默默的把散開的十張千元大鈔撿起來
然後拿給他說這是你的
並且跟他說包一萬給他是因為知道他捨不得花我的錢
雖然他後來冷靜過後跟我道歉了…
但是我現在心裡很有疙瘩…
我這樣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