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為了房子的事快走不下去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27 08:41:31
※ 引述《ivipink (曦)》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先說背景
: 交往兩年,計畫今年買房,明年結婚。
: 男方:家中獨子(有一妹妹),父母年長,退休無收入,靠男方每月支付養老金。
: 男方父母:計畫售出住家(父母財產),
: 舉家南遷至新竹。售出住家金額購買新竹兩房(一間換一間)以便與兒子同住。
: 男方阿姨:投資客
: 男方外公:因曾被兩個兒子私下移轉房產,認為媳婦會騙錢。
: 女方:經濟無虞,30歲,婚後上班薪水一起支付房貸,共同打拼買一間三房當結婚新房

: 總共需處理兩間房子(三房+兩房)
: 一切就在我們看到喜歡的房子與男方家人討論後變了調。
: 老話題房產共同持分,但是兩間。
: 男方父母未提供任何資金給我們買房,僅提供住家讓我們貸300萬頭期款(僅借名,300

: 一樣男女方一起還)
: 男方父母阿姨外公提出,三房名字兒1/2+母1/2。兩房女方1/2+母1/2。
: 先不管資金操作問題,兩房女方掛名是因為男方親戚認為母沒收入無法貸款,要加掛女

: 有薪資收入才能借貸。
: 事情傳到女方家長。
: 認為女方與男方一起養家,分擔以後要住的三房房貸且養男方父母,卻只拿兩房1/2持

: ,提出三房男方1/2女1/2,就是夫妻共同持有。兩房女生不持分,讓男方父母完全持有

: 一間換一間),且女方父母願意支援一點金額。
: 男方外公擔心男方父母出售住家錢,會被男方女方用不見(就是怕被兒子媳婦騙走錢)

: 擔心男方父母沒地方住。
: 事情傳回男方
: 男方父母改提出三房女方1/2+母1/2,兩房男方1/2+母1/2,說是怕以後贈與稅,如此可

: 稅。
: 我(女方)因為多次來回討論持分之事不太愉快,因為知道男生家境不好,小夫妻靠自

: 買新房,一起打拼且結婚每月再支付1萬5養老金給男方父母,對方父母親戚仍計較持分

: 怕錢被女方騙走,感到心寒,所以跟男方說暫緩買房與結婚。
: 男方回覆先不買房。
: 但想到買房男方都計較了,未來結婚怎麼辦?請問,我該繼續走下去嗎?
已經有很多專業的網友提出專業的建議,
但我的經驗是,
太專業的分法老人家反而不會答應。
以目前男方家人提出的方案來看,
都還只是很單純的你分多少我分多少,
比較像親朋好友間的溝通處理。
也許你覺得對方把你當外人,
但他們連自己兒子都不相信,
你還期待他們相信誰?
一旦你把代書信託這種方案提出,
除非對方出主意的也是專業人士,
不然我看即使結婚,
一輩子的外人也是當定了。
另外男方最後提出三房母1/2妳1/2,
以後會有老公以外的人來分的問題,
我覺得,沒錯,發生機率非常高,
幾乎可以說肯定會有人來分。
但如果你把那一半當成是老公自己的財產,
他想讓別人分是他的事,
只要他自己不在意就好。
你能作的就是先提醒老公這件事,
剩下的讓他自己去作決定。
如果妳真的覺得老公的也算你的,
而去在意的話。
我真的覺得可以不用結了。
不是說妳這樣是錯的,
只是如果雙方都把自己的利益擺在最前面,
這婚姻的確是很難走得長久。
即使男方家人上來問,
我也會講一樣的話。
要完美解決這件事而不繼續傷感情,
有兩件事一定要作到。
首先,擒賊先擒王,
你要搞清楚男方在出主意的到底是誰?
盡量保持冷靜跟友好的態度跟他談,
對其他親友的意見就是微笑帶過。
顧好主事者,其他就好處理。
就像我結婚前也是主攻丈母娘。
第二,掌握好老公的想法跟情緒。
畢竟老公才是要跟妳每天相處,
一起走下去的人。
如果他已經覺得很煩了,
那勢必要想辦法速戰速決。
當然,
你也可以從這件事觀察老公的態度,
如果你覺得他不可靠,
或完全不在乎你的想法,
當然放生也是一條路。
其實以這件事,
我會覺得三房與對方母親各佔1/2我是可以接受,
(只要另一半自己沒意見就好)。
作者: fr373969 (Brian)   2016-04-27 09:15:00
短期來看犧牲房子 長期來看成全婚姻的概念?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6-04-27 09:19:00
照你的作法 不要結比較實際 結了問題也ㄧ堆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27 09:19:00
其實有沒有犧牲房子是看每個人的想法,以我的觀念,那1/2是老公的,他愛跟誰分我管不著。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4-27 09:20:00
乾脆辦理分別財產制,這樣老公的部分他愛給誰就給誰,現在問題也不就卡在法定財產制嗎?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27 09:20:00
放生當然是一條路,就看原原po自己的選擇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4-27 09:21:00
抱歉卡到原po推文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27 09:23:00
不管什麼制,都是離婚後才有差。婚姻過程中,很多糾結不清的財務,硬要算的話應該不要結比較好沒卡到啊,我是回不同樓的XD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4-27 09:34:00
分別財產制先辦比較好啦,尤其在對方需要付孝養金的時候沒辦的話,在婚姻中也會有很多怨懟啊,畢竟是拿小家庭資源這種怕對方凹、怕自己被凹,還是分別財產制好
作者: flyforist (Sixth)   2016-04-27 09:42:00
這裡面最糟的就是男友,他才是最有辦法解決雙方歧見的人,畢竟一邊是他媽他外公他阿姨另一邊是他女友,兩邊嚴格說起來目前還只是不相干人士
作者: mysandy   2016-04-27 09:50:00
這篇的方法好爛,根本直接放特比較好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27 10:16:00
我是以結婚為前提來討論方法,基本上如果要用到前幾篇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6-04-27 19:14:00
這種吃虧就是佔便宜的阿q心態…推不下去這種分發就是三房之後變成沒付錢的男友妹可以來分一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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