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出社會工作了,可以大方一點嗎?
基本上,吃的東西佔收入算是最少的。
即便一個月吃兩次大餐,
也只不過是幾千塊而已,
要約女生出門吃飯,先出個錢應該不會怎麼樣吧。
我個人有個原則,出門吃飯、玩樂我出都無所謂,
在追求過程中,其實並不需要追求AA制。
但是,男生自已要聰明,如果交往之後,
女生都不會開口要求要出錢或分攤,
或者認為常常去吃大餐是理所當然的話,
這種女生就趕快放生,除非你沒想過和她結婚。
就我觀察,百分之八十五的女生都會願意分攤花費,
剩下的十五叭一般來說都是條件好被寵壞了,
或者有公主病,這種女生如果你不是特別有錢,也不需要去碰吧。
受薪階級的台北男生其實還滿可憐的,
有錢的台北公子哥,把追求女生的標準搞得很高,
台北居大不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