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想來回一下
我只交過2個女朋友就結婚了,而我也是我老婆的初戀。
第一個女朋友在現今的標準應該連好朋友都不算...畢竟我們最多也只牽手而已XD
應該很符合這篇的敘述。
認真來說這樣的人其實很幸運
因為我們處在變遷非常快的時代,人的想法與思考模式遠比以前複雜,能夠在第一次認真
與人交往時就找到自己人生的另一半,在機率上來說該有多低。
內人跟我從21歲開始交往6年結婚,到現在3年多,因為交往時都吵的差不多了,結婚就不
會吵了XD
PS. 內人與我其實是幼稚園到國中的同學,其中幼稚園跟國中還同班...
所以她現在想要買東西的時候都會說:其實我國中就暗戀你了,你那時候就好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