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友弟弟打我,該分手嗎?

作者: ck30224 (kline)   2016-06-18 03:05:56
※ 引述《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之銘言:
: 不幫你拍拍、隨意猜測兩句就要提告,不覺得你自己的推文很諷刺嗎?
: 好像很雲淡風輕似的說「當成一個小故事看看」?
: 阿不是小故事而已提什麼告?
小妹妹,妳的拍拍我受之不起,但妳指控我偷吃以及騷擾女生,這就是
妳的"隨意猜測兩句"嗎?
我也覺得我的推文很諷刺啊,我推文表達:
1.女生沒劈腿。
2.不管女生是否嘴賤,打女人就是不對;以及請勿辱罵女性母豬。
3.提出指控需對自己言論負責。
第三點我想妳應該沒看懂。
: 挖人家那麼久以前的文章出來回,還講得自己多有風度似的,
: 你真的「祝福」人家你會挖人家的舊文來回?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講我很有風度阿。
我沒有權利也不在乎妳怎麼想,但我應該沒有說女生劈腿或是對她有
任何攻訐吧?
: 更好笑的是連我的推文都沒看懂就在那邊學人家提告,
: 你以為姐怕你啊!?
: 姐平常個性溫和,最討厭就是人家威脅我,
抱歉,我看不懂妳的弦外之音,我只看得懂字面意思。
告誹謗其實很簡單,不用外學於人,此次經驗後我想妳會略懂。
我個性溫和但我也討厭被這樣對待阿!!!
所以請問妳到底受到什麼威脅?我寄信給妳,裡面寫請妳提出證據
以及私領域事不在言論保護範圍,我允許妳公開,歡迎公佈。
: 我敢講就代表我有所本啦,你以為做過的事只有你自己知道?
: 敢做敢當,你敢告我就敢公布,到時候看誰難看!
: 你也不用寄信給我了,要看證據是不是?法院一起看啦!
刑法第 310 條第 3 項: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有所本?姑且不論事情真實性,或是妳有沒有所本,私領域之事顯然不在保
障範圍。何況我身為兩造雙方,妳也未曾求證於我。
抱歉我不該寄信給妳的,我應該效法鄉民直接在推文下面回:"這我一定吉"?
法院一起看,是要看什麼?都到法院了代表妳不願意和解,只能一翻兩瞪眼了
阿,要妳就背個前科罰點錢,要就無罪,還能有什麼好看?
題外話,實在不願回一篇文,但又怕推文講不清楚,搞得跟小學生吵架一樣。
平白占用版上空間實在過意不去,原文太爭議我會擇日刪去,歡迎各種分身,
親友過去帶風向(非指誰,勿對號入座),其實我都知道,但無所謂:D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6-06-18 03:42:00
上法院認證吧
作者: SHINJOY (SHINJOY TSUYOSHI)   2016-06-18 03:47:00
天氣很熱 但都宣告了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就別太在意了吧小事情沒事兒沒事兒 再吵下去氣量好像就跟前女友一樣了QQ
作者: gamania00828 (gamania)   2016-06-18 04:16:00
go go法院 想看後續
作者: cha65   2016-06-18 04:49:00
你可以去跟政大那位外商結拜。無聊當有趣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6-18 04:58:00
又一個
作者: xheath (heath)   2016-06-18 05:26:00
以前會搞成那樣 跟現在會搞成這樣 都不讓人意外了怎麼發生這麼多事 結果一點成長都沒有告不告 自我本身的洞還是在 問題跟本沒解決不先靜下心 結果跑去做別的事到底幫助在那裡?你真的不覺的自己空虛到一種極限了嗎?
作者: yaokut ( )   2016-06-18 06:25:00
那你到底劈腿了沒啊?話說,如果你不認同女生那樣被罵,早就跳出來回了,等一堆人羞辱完女生以後,才說這種話,又說原本不打算回應,真的頗虛偽的
作者: shampoo0312 (我要找我哥~)   2016-06-18 07:49:00
當初您發文的風向確實讓大部分的人以為女方劈腿,等大家罵翻女方後你才出面說幾句,真的不太像真心的,管是你對女方的言論或第三者對你的評斷,我們看了都會猜測也不會全然相信,有必要到提告嗎?你沒有翻女舊帳就不會有這些事了吧?!事情發生至此真讓人....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6-06-18 08:52:00
XDDDDD 抱歉我實在是笑翻了哈哈哈哈我還以為你是直接私信我 想不到你是回到版上 這位先生如果你中文能力ok,請你先去看看關於這條法律大法官解釋;如果不ok,至少搜尋幾個判例,幾個就好。如果這些事情有先做,你不會這樣浪費自己時間。
作者: fur124963 (furry)   2016-06-18 11:05:00
欠噓啊 我看不久就會惱羞刪文了 拭目以待
作者: lovetoo (too)   2016-06-18 11:40:00
告毀謗很簡單,但會不會成立很難的XDDD引用個發條沒有比較嚇人法條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6-06-18 12:25:00
真的蠻浪費司法資源der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6-06-18 12:34:00
完了完了 整個模糊焦點 本來要做A事結果現在做到Z事了,可以請問一下,你功課好嗎?
作者: bonbon1822 (狸子未婚實驗所)   2016-06-18 12:39:00
等等變成法院認證的辟退田力,幫QQ
作者: fur124963 (furry)   2016-06-18 12:40:00
管不住內心的野獸 只會發怒 要不要檢討一下內心的雙重標準再來噴 此人真的噁心至極 希望女孩可以看到文章認清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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