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oCindy (å°ä½©)
2016-07-05 09:36:06我個人是沒這種困擾啦
我的狀況是兩方都沒討也沒要還的意思
我就把送的東西隨便丟在衣櫃角落
過兩年自己也不記得有這些東西
後來有天我麻吉來我家玩翻我櫃子
看到就說蠻漂亮的
我就直接送她了
我想真的不在意的人應該都差不多是這種狀況
是說要是前男友要我還他東西
我就會說:「可以啊,那我找那些東西跟裝箱拿去寄的時間,換算成時薪你付給我啊,價
格我開」
對我來說非和平分手那就是陌生人了
憑什麼我要為了一個陌生人浪費我時間啊?
要我花時間就付我錢啊
老娘時間寶貴不屑浪費在你身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