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edy (needy)》之銘言:
: 大家好像都把無縫接軌看成是十惡不赦
: 撇開欺騙或劈腿的例子不談
: 其實很常見的情況是
: 在一段感情中 你喜歡上其他人了
: 這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
: 畢竟感情的道路上很難一開始就遇到最適合自己或自己最愛的人
: 這時候思考過後
: 選擇跟原來的伴侶分手 去跟自己認為適合的新對象在一起
: 這樣為什麼是罪過?
: 當分手後 不管一天 一星期 一年後再有新對象
: 意義都是一樣的
: 還是說大家認為即使分手後
: 基於表面文化
: 還是要做個表面 等個幾個月再去尋跟新對象在一起
: 但這麼做對任何一方來講 有任何意義嗎?
首先,我想你得弄清楚你到底想討論一般情形還是討論個案
如果你想討論個案,那你原文中完全沒提到這個個案的詳細情形
如果你想討論一般情形,那答案很簡單,大部分的吳鳳都牽扯到對前一段感情的不忠
你硬要說如果沒有劈腿或騎驢找馬就可以接受吳鳳,
就好像說你可以接受游泳,只要不弄濕身體就OK
世界上有沒有人游泳不會弄濕身體? 我不敢說沒有
這麼多人裡,說不定就有一個人皮膚發展異常,跟一般人不一樣,上岸後抖一抖就乾了
但多數人只要游泳就一定會弄濕身體的
一段感情的開始,包含了認識、互相了解、曖昧、試探心意、正式告白這些過程
你要說分手後一到二個禮拜內就從還沒開始曖昧瞬間進展到確認雙方都有交往的意思
我不敢說沒有,因為我還真知道有這樣的案例(不過雙方之前有過一些故事)
但這發生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所以還是回到你到底想討論通例還是個案的問題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的確也是有可能結束一段感情後,對對方了解不深就進入下一段感情
但這樣的選擇其實是有風險的,多數情況下,人們不會選擇這麼做
會這樣選擇的,「通常」是因為對感情觀念的不成熟
有些人只要覺得感情淡了,就覺得不愛了、想分手了,
而沒有意識到這很可能只是親密關係發展中的必然過程
這種情況下,出現新的對象或新的刺激時,就容易出現吳鳳
這樣的選擇也是選擇,但就是表現出自己對感情的不成熟
這也是為甚麼上一篇回文會說這樣的人通常給人「薄情」的感覺
總之,喜歡上另一個人沒有錯,錯的是欺騙
如果你認識某個無縫前男/女友的人,
你也明確知道他/她完全沒有在分手前就和下一個對象開始曖昧,
分手前也完全沒有對前男/女友隱瞞和新對象的任何事
那你就自己問心無愧就好,沒有必要來這裡試圖改變大家對無縫的一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