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潛水在這,BG板陪我度過一千多個分手後的日子
看著這裡的故事,跟著哭哭笑笑,我的故事也成了往事
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有一股衝動想要分享給大家
關鍵字搜尋沒找到,應該還沒有人分享過,若op我再刪除
首po獻給這篇文章,也獻給每一個還放不下的人
「磨合」與「不適合」的分別
原文連結: http://goo.gl/Vvp14F
節錄部分段落:
「磨合」是你們兩個有共同的目標
想要為了彼此的幸福和未來努力
所以是「雙方面的」
「不適合」是只有一個人「單方面」的努力
甚至你只是想要對方變成你要的模樣(或對方要求你變成他要的樣子)
忽略了你們真的不適合的事實
很多時候我們都以為愛情可以改變一個人
當然,人會改變
但是,並不是你「要求」對方去改變
好的伴侶會讓你變得更好,你會願意為他變成更好的人,你們也會一起變得更好
願意跟你一起磨合的人,並不是凡事要你配合,或是你總要對方無條件配合你
而是,兩個人一起走路,有時要有進有退
有時要退一步,才能讓彼此的步伐協調
而不適合的人,只會把你逼到無退路
或讓你覺得這條感情的路上,走得很孤單,很寂寞
最好判定磨合和不適合的方法,就是看看你們兩個人在爭吵後,問題有沒有解決
可以磨合的伴侶,他們會找出方法,協調彼此
他們「雙方」願意為了彼此關係努力
但是,不適合的人,你們永遠吵一樣的問題
如果你不願意放下「不適合的人」,幸福又怎麼會來敲門呢?
作者: abcdefg77123 (不後悔) 2016-07-25 21:45:00
要是能在一年前看到這文章就好了…
不適合的點總會有 看是遇到哪種問題..不重要的就跳過 重要的還是需要磨合跟溝通如果不磨合 就說個性不適合想分 ..連試都沒試就想分 會讓另一方很賭爛....
作者: x1356eason 2016-07-25 21:56:00
對現在的我來說 感觸好深
如果只是單方面的..那就成了折磨了!!所以還是要有對的人啊^^
作者: newcolor (把手伸向天空) 2016-07-25 22:13:00
認同
作者:
ZACK5566 (ㄏㄠˋㄎㄞˇ)
2016-07-25 22:42:00作者: flora1210 (飄飄) 2016-07-25 23:13:00
同意原po還有k大...真的很賭爛...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6-07-25 23:15:00推
作者: liilliiliilx (還說是高手) 2016-07-25 23:16:00
唉唉
作者: justlee (已被捕獲) 2016-07-25 23:23:00
推
作者:
machia (MAX)
2016-07-25 23:50:00這觀點完全認同
作者:
CYZ2228 (Lin)
2016-07-26 00:40:00自己以為是磨合沒想到對方是認為不適合 最後還是分開了
作者: a4023131 (倒倒) 2016-07-26 00:49:00
推
作者:
z97799682 (z97799682)
2016-07-26 00:59:00推
作者:
MM79979 (90後憤青)
2016-07-26 01:45:00推真的是這樣
作者:
cat456 (聽說)
2016-07-26 07:32:00心有戚戚焉講的真好
作者:
chiang57 (chiang57)
2016-07-26 09:03:00推
作者: Fiddler (屋頂上的提琴手) 2016-07-26 11:54:00
好文
作者:
ganlinnya (ganlinnya)
2016-07-26 14:07:00以為是我老公寫的 感謝他總在我說我們不適合時告訴我我們這是磨合 感謝他願意跟我一起讓自己與彼此更好
作者: Doralice 2016-07-26 17:59:00
磨合兩個人的歧異和爭執會越來越少,不適合則會越來越多甚至根本不想提了
作者:
davidhu (大衛ä¿)
2016-07-26 19:17:00好文
作者:
dandn (平凡幸福)
2016-07-26 20:25:00心有戚戚焉。中肯
作者:
Rene7 (我的mio小白)
2016-07-26 20:56:00最後我也是放了不適合的人
剛分開的時候看到這篇時才終於明白 現在似乎有那麼點釋懷....
作者:
miaachi (咪麋米)
2016-07-27 00:00:00推
作者:
judyhan (Dankbarkeit)
2016-07-27 00:13:00推~~中肯
作者: angelmi26 (小豬排) 2016-07-27 12:56:00
好文推 真希望上一輩也可以學習這個道理...
最後明白是不適合所以忍痛放手= =放了也覺得海闊天空了
這篇真的講得很好 只有一個人努力真的沒用 除非是對方自己願意為了妳調整 不然只會一次一次失望
作者: mochi1995 (肥麻糬) 2016-07-28 10:50:00
感同身受
作者:
olafbb (olaf)
2016-07-30 00:08: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