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整篇,我覺得根本原因不是房價,房型.
而是原PO不想住桃園,不想通勤,不想離開台北.
什麼房貸撐不撐得住,不是矛盾的主因.
畢竟桃園1000萬四房加車位用不用的到是一回事.
原本在雙北看的房價都1200萬以上了,還沒有桃園的大.
講白了,如果桃園只看兩房,房價在降下去,
原PO就可以接受了嗎?
另外有些板友說,這男的很自私,房子給他自己買,房貸不要幫忙出.
算清楚很好啊. 房子就登記男生名下,跟女生收租金不就好了?
反正現在原PO就是有跟男方收每月5千的租金阿.
收男友租金拿去繳房貸. 角色對調剛好而已.
至於男方長輩出意見但不出錢的部分,
房子是小倆口要買的,長輩本來就沒有幫忙出錢的必要阿.
願意借錢就不錯了. 不然跟銀行貸款還要付利息嘞.
至於沒出錢就不能出意見這部分我是保留拉.
廣大的鄉民也沒要幫原PO出半毛錢, 還不是跑上來問意見?
至於被狗咬這件事,大概被咬一次,可以拿出來講一輩子.
又不是故意放狗咬原PO的,
被咬流血,人家告訴你不用太緊張,並且說自己也被咬過.
結果被講成很惡劣的樣子.
原本家裡習慣就是放狗自由跑,為了你會把狗放高處已經是有顧慮到了.
難道關籠子就不會叫了嗎?
許多飼養寵物的都很自然的寵物視為家裡的一份子.
如果原PO已經談及到婚姻這個部份了,
難道以後往來,都要為了原PO把狗關起來?
重點是這些理由都不是房子要不要買在桃園的主因.
主因很簡單,就是原PO不想買在桃園,不想通勤,不想離開台北.
當然這個理由就已經夠充足了,
不需要拿其他五四三來加強佐證.
再次強調,原本北市看的房都比桃園的貴了好幾百.
價差都夠通勤30年了.
問題是通勤很浪費時間,而且要離開台北.
簡單講,這房子要是買在桃園
未來除非另外在台北買房,原PO勢必要搬到桃園住了.
第一: 男友若住在桃園房,肯定不會再付台北小套房房租.
第二: 若未來不同住,難道要做假日夫妻?
第三: 婚後產生的共同花費勢必會增加經濟壓力.
第四: 小孩生了難道還要住套房?
可是問題是,原PO想住台北是原PO的想法
原PO男友想住桃園是男友的想法.
想法沒有誰對誰錯. 沒有誰強誰弱. 沒有誰一定要配合誰.
如果今天男方已經秀出底牌了, 堅持要買桃園,女方不願意就分手.
就看原PO願不願意妥協阿.
相對的,如果原PO堅持要買雙北, 那還不是就是要男方妥協.
並且搬去雙北. 若要說男方自私,其實雙方自私度是一樣的.
那同樣的,男方不願接受,就分手吧.
能協調是最好
否則分手還事小.
最怕的是現在喬好了,但其實心裡覺得委屈或是不滿壓抑在心裡.
變成一顆未來隨時會爆的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