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和男友分合至今通算近八個月多
兩年前的今天我和母親、妹妹、妹夫、妹妹兩個孩子決定同住了
因為我身體不好,那陣子發病很嚴重,所以說住在一起好有照應
先說,我母親10年前離婚後一直以來都是有工作的
同住的妹妹已嫁人,育養兩子,在家帶小孩,全職家庭主婦
妹夫雖然不成器,做著業務領著底薪,一邊償還自己小部分債務
以上,是引言
其實我母親可以再去找工作,或是她幫妹妹帶小孩,讓妹妹去工作
但中間談不妥,就一直僵著,中間理由卡在我妹夫(詳情太錯綜複雜,不贅述)
但孩子總是要喝奶、要尿布錢,光一個男人30k怎麼可能夠
更不用說房租25k、水、電、瓦斯、大人的柴米油鹽了
上述的費用原先都是母親、我、妹夫三個有生產的大略平均分攤,後來慢慢地.......
(房租妹妹一家13K,因為想學習負擔正常小家庭房租、我跟我娘各6K)
在去年6月,母親工作的店家惡性倒閉失業
妹夫的業績不好,轉換跑道到工地做零工
上述的所有開銷費用,最後變成每次火燒到眉毛的時候,大家就轉頭看向我
我,就會相當弱的自動去把錢繳掉,或是自動先拿出三分之二
我還不至於直接把錢送到他們眼前,姪子、姪女的奶粉也會事前訂好一箱送到家裡備用
不然他們只能單喝米仔麩,小的還不到五個月耶QAQ
後來我們一家三個女人在一次偶然
才知道我幫忙家裡負擔那麼多錢,花光存款、跟朋友調度根本不是什麼偉大的親情互相
都是因為我妹夫其實不是償還什麼債務而沒錢
是因為...................手遊,課、金、課、很、大!!!!!!!!
每個月一萬、一萬五在出去的啦!!! 都沒想過他兩個孩子都奶粉都這樣被他玩掉了嗎?!
一怒之下,我就說我不要再幫你們背負任何一毛錢了,我、要、搬、走 ˋ口ˊ
於是乎,年初一月的一個月內,房子找好我就離開了
B、U、T,凡事都有那個BUT,當初房子是大家一起找好合租的
所以認為25K大家分攤租得起(哪知道到後面半年以上都我在付 = =")
所以我一搬走,自然就變成負擔不起的窘狀
我個人也覺得說好要住在一起但說走就走的我其實是很任性的
所以就說我一個月還是會拿6K給母親當孝親費,畢竟她現在沒工作
但她要怎麼用我沒意見
而我現在已經住外面也沒存款了,如果我真的調度不來
沒有給請不要怪我,我已經很盡力了
小補充:我搬走隔天,我母親就開始顧孫、我妹就開始上班了.....妹夫一樣工地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