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論及婚嫁 到 選擇放手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16-08-22 11:47:03
請原po先看這個連結
http://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38554
原po,我先說,我佩服你,你做到了把理智擺在感情之上這一點
換句話說,你也算夠果決(比較難聽的說法是夠狠)
但是世間事不就是如此,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
你是個會算的人,理當要配一個也會算的太太,或是至少認同"算"這件事
思考,想法的不同, 如果雙方各持己見,沒有達成共識,那就遲早引爆
恭喜你
另外,結婚前,記得看民法第1004~1046條
陳美鳳和王寶強,還有強尼戴普的例子,可是血淋淋的攤在陽光下。
法律可不是保護好人的~
作者: kwadeg (Kino)   2016-08-22 12:08:00
謝謝你!我自認是理性比較多的人,凡事我都會多想一些,然後我不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這說法,凡是想要的,一定要積極去做,才能獲得。所以,既然我想通了,我要的是什麼,我就會努力去完成。我不想哪天出狀況了後,才事後抱怨當初都知道可能會怎樣了結果還是這樣之類的。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16-08-22 12:15:00
有雄才大略,是個人才
作者: kwadeg (Kino)   2016-08-22 12:36:00
別這樣說xD 小弟不過是個一般人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6-08-22 12:36:00
有理性 但不夠果斷和有謀略,不過經歷過此事,想必你對未來另一半的選擇,會更有自己的看法
作者: r259798r   2016-08-22 13:12:00
想認識原原po!XDDD
作者: jamessytba (James)   2016-08-22 16:52:00
推這本書 另外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hibaby5433 (卡迪那)   2016-08-23 01:38:00
噗我笑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