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方媽媽提出的結婚條件..

作者: kimgordon (我才痛苦啦)   2016-08-31 12:07:32
※ 引述《Suzy224 (還原基本步)》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2013年你有個女友
: 因為很愛浪費食物且有公主病
: 你們吵到要分手
: 版友都勸你要分
: 2014年12月你又有個女友
: 在一起五年其中同居三年
: 她堅持不發生性行為你問板友意見
: (這女友應該是跟浪費食物同一個)
: 版友說觀念不同也勸分
: 今年6月你有個女友
: 在一起三年
: 咦
: 跟上面重疊了
: 所以還是同一個嗎?
: 她愛把你所有事都跟她老母說
: 這種女媽寶版友更勸分
: 結果八月你要跟她結婚了?!
: 她媽的...她媽開出的條件這麼歡
: 你又來問版友意見
: 其實也沒甚麼好問的
: 你就娶她唄
: 反正你娶定她了
: 她媽肯定也看出來
: 不要浪費時間上ptt了
: 趕快把錢啊房產收拾一下去找岳母大人吧~
: 噢噢,我忘了要恭喜你
: 你夢寐以求的性行為快要實現了!!!(灑花
這我知道
我覺得原PO應該沒唬爛
因為可從這幾篇文推敲出他女友
1. 聽媽媽的話
2. 公主
3. 媽媽是三寶
以上都是合理相關的條件
那若真的要娶 超想上女友 我給原PO幾個建議
1. 2/3存款, 開新證券戶先轉八成以上到此戶頭再給岳母 被發現時說買股票期貨慘賠
2. 把名字過戶給女方 老屋二貸買另一房自己名下 二貸前兩年只付利息
3. 不用考慮教育問題 因為一但結婚吃到後 若好吃就每天吃 不好吃加減吃
沒多久就會離婚 所以避孕要作好
希望有幫到原PO
大概是這樣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6-08-31 12:16:00
照你說的搞這麼累,還會離婚,不如先拖著就好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6-08-31 12:34:00
不去八卦版發廢文跑來男女版發廢文=_=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2016-08-31 13:06:00
看上一篇還說做愛都跟媽媽報備 應該是吃到了啦XD
作者: candyhorie (甜餡餅)   2016-08-31 13:13:00
搞得這麼麻煩幹嘛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燒花枝丸)   2016-08-31 13:52:00
不要結不就好了 瞎忙什麼
作者: rayder (雷達)   2016-08-31 14:33:00
第三點中肯!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6-08-31 15:07:00
這不是娶女友,而是娶岳母
作者: eraser90310 (weeeiii)   2016-08-31 15:27:00
我比較想知道味增湯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味道喝起來像排骨酥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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