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原原PO你脾氣太好 或者說 太怕把氣氛搞僵了
(我覺得這是你硬撐到請完吃飯的原因,有錯誤的話請包涵)
「在她遲到半小時的這件事情,就足以讓你翻臉走人」
我自己如果赴約會遲到(頻率很低,並且通常不會超過5~10分鐘)
基本上都會在約定時間以前,傳訊息/打電話告知跟我約的人(們)
『說明自己會遲到、預計遲到的時間』
我認為這是基本尊重,要人等也至少讓對方心裡有個預期知道自己要等多久
她遲到的這半個小時,即使你人很好不願意翻臉走人
也至少可以傳訊息、打電話催促
讓她知道:『大小姐妳已經遲到了!可以快點嗎?』
如果我是你,等個10~15分鐘若聯絡不到人、不知道對方是怎樣的話
我就會果斷閃人了...
就算事後被靠北或在網路上罵,
頂多就附上當初約時間的訊息+當天聯絡的紀錄(含時間)
為自己辯白、清者自清
後面她一連串不尊重你、擺高姿態的種種行為
你也絕對應該要果斷取消什麼鬼約吃飯行程
同樣要花一千元,你不覺得這一千元都花在自己身上
去吃更高級的料理,也比拿來請她吃飯還爽嗎?
反正你也不會想要繼續跟這樣的女生有所瓜葛
那怕什麼把氣氛搞僵?你也沒飆罵她也沒對她人身攻擊啊怎樣的
你只是改變心意不想跟她吃飯了,就這樣
她能拿你怎樣?逼你載她去餐廳請她吃飯嗎XDD 不會這麼low吧~
總之,我為你花了三小時+車錢油錢+一千多元受這種女生的氣
感到十分不值
怎麼不就果斷放生她呢?丟臉或行程變麻煩怎樣的也都是她自己該承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