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3:38:07作者:
s860382 (Vivi)
2016-09-23 13:40:00他們工作地點不在家鄉 所以不可能會住家裡 還是要租房0.0
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3:42:00父母當然還是會希望能住家裡最好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23 13:43:00結婚光搞個聘金/嫁妝就烏煙瘴氣 講道理又被說家裡不是講道裡的地方 講情感鱉久了又會爆炸 人生苦短
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3:46:00談錢真的傷感情啊 所以原po跟男友要好好確認是否雙方感情能深厚到足以傷害還不吵
作者:
s860382 (Vivi)
2016-09-23 13:47:00他們也不是真的為了錢而不開心 畢竟雙方家境都好觀念不一樣到是真的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9-23 13:48:00
搬出去住最好,住夫家就是走傳統路線了,不想付聘金就不要自助餐凹別人
作者:
s860382 (Vivi)
2016-09-23 13:52:00兩方都在外地工作不可能住夫家呀囧 原文推文有補充然後角色交換 女森當然沒資格掛名阿 覺得沒付出掛名奇怪用36萬換一個至少不用每月為了房貸跟租金煩惱 我願意XD
作者: volvic (volvic) 2016-09-23 13:58:00
我是女方父母,這條件我會出嫁妝。不用跟公婆住,就值得了。
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3:59:00我不相信沒人會說:人家是嫁進你家耶,人家父母養這麼大,還要求錢?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9-23 14:00:00
男女對調就全部對調吧,女方家用多支出一些,過年過節、孩子姓氏、長輩奉養大部分以女方為主畢竟現實男方出比較多家用的也是這樣走,只是沒那麼明顯罷了
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4:01:00我只是要大家根據這個案例內容男女對調,原文推文也沒全部對調的討論啊…其實長輩奉養不一定男方家人多於女方耶 他們未來不跟公婆住的唷
作者:
s860382 (Vivi)
2016-09-23 14:03:00覺得房子出租 收租是最完美的 如果雙方都硬的話
如果男方是入贅 嫁妝是一間房子 女方聘金36萬 嫁進女方家 那會有問題呢?立場對調 一樣的
作者: volvic (volvic) 2016-09-23 14:08:00
男方入贅嗎?連夜都要把聘金送去,以免反悔
作者:
jk1982 (真的啦~)
2016-09-23 14:46:00台灣人結婚就是這樣,沒必要的禮俗一堆
如果我婚後不用背房貸老公有房子給我住我自己給100萬嫁妝都可以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9-23 15:03:00
我發現男女對調我的答案一樣耶~看來我不吃自助餐XD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23 15:07:00一堆假腥腥,對調你一定被噓爆,小氣鬼不要嫁三天後你換個標題發文就知道
作者:
hpppp (阿屁)
2016-09-23 15:10:00我就是這麼覺得啊 對調還是男方被罵翻XDDD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9-23 15:22:00
不要難過,對調我還是會推你的,是說這種事本來就能談嘛~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6-09-23 17:01:00
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6-09-23 17:03:00對調我意見一樣啊
作者:
s860382 (Vivi)
2016-09-23 17:10:00所以一開始你就下定論了 那為何又要問大家的想法呢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6-09-23 17:16:00不準你又要問什麼??? 不相信PO這篇文做什麼?還是都給你講就好?
有男方房住要給100萬嫁妝肯定嘴砲XD 現實生活才遇不到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6-09-23 17:55:00
對調你看女生不出嫁妝會被罵得多慘+1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9-23 20:05:00
對調你看女生不出嫁妝會被罵得多慘+1,我猜婚後如果公婆要鑰匙/要同住也會被罵活該吧
作者:
gr1031 (G.R.)
2016-09-23 21:22:00立場對調就相對明顯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6-09-23 21:24:00不怎樣,沒什麼立場對不對調的問題,會收禮聘的在我看都腦殘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6-09-23 23:43:00如果入贅答案就會一樣 畢竟是“嫁”雖然現在不如從前 但那種刻板印象還是有的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6-09-24 00:21:00
現在講出來不準 那你這篇文是發來幹嘛的?
要以入贅假設才是真正性別對調的假設狀況,雖然你說原po沒有寫到會以男方家為重還是以女方家為重或孝親的細節,但是社會觀念的基本假設已經根深蒂固在那了,就是女方重心跟兒孫姓氏會以男方為尊。如果聘金36萬買女婿以女方家為尊/兒孫姓氏,還附帶房子(住免錢/出租的話離婚可以分一半,更別提需要投資時可以說服女婿借貸來用,簡單的說就是多一份隱性資產),不用住在娘家(互看麻煩),真的是要連夜送聘金過去免得女婿反悔跑了呢
作者: cih0917 (貓在我在) 2016-09-24 01:31:00
樓上他們只有在吵AA的時候才會把社會實際情況納入考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