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曖昧一個月左右
第一次約會去吃飯就一起撐一把傘沒了
第二次看夜景就接吻了
第三次約會就抱他坐在我腿上看夜景,接吻告白成功
再來就天天送她回家時在樓下親親摸摸
第四次約會就回家打砲了
她也問我這麼快會不會很隨便
給你參考
※ 引述《birdsongyy (無業遊民>_<)》之銘言:
: 今天跟一個噯昧的女生出來公園走走晃晃
: 走累了 坐下休息,整個人頭靠在我的肩膀上 身體整個到在我身當成抱枕躺著
: 順勢著 親了一下她的臉頰 ,又順勢著親了嘴巴,因為感冒的關系 隔著口罩親了她
: 是沒有抗拒的! 接下就是我手賤順勢的把口罩拉下來!被拒絕了。
: 不過拒絕完 身體還是躺在我身上的。
: 回家後,傳了訊息給我 親她已經嚇到她了!她說這樣 她有沒有很隨便?
: 以下是我跟她的見面互動統計:
: 見面第五次抱了她,是因為好樂迪喝醉把她抱出來 坐taxi送他回家
: 第七次去海邊 看著海 抱著我才親她臉頰!今天第十次見面才親她嘴吧!
: 請問隨便的定義在? 不解當中!>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