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90101 (Dauntless)》之銘言:
: 跟男友遠距離戀愛
: 他在歐洲我在台灣
: 他的人生,一半在台灣,一半在歐洲
: 所以對於兩邊的文化他都能夠理解
: 他租的房子是一個有兩間房間的公寓,沒有客廳飯廳的公共空間
: 他算是二房東
: 9月中一個女交換學生來租了另一間房間
: 在這之前我已經表示過不希望他租給女生
: 但他仍然租了而且再三強調異性室友在歐洲非常正常
: (可是只有兩間房間欸....)
: 他跟我說對方小他11歲,只是小妹妹,而且只留一個學期,2月就離開了
: 但是近來他們的相處讓我很不安
: 除了會一起煮飯,出門一起搭公車,一起去看展覽,上上週還因為一起去看博物館特展整
: 夜讓我大爆炸
: 雖然他說逛博物館時根本就是兩個分開逛...
: 經過那次爆炸後,好不容易我們和好達成共識,我說遠距離我也只能信任他,但該避嫌他
: 還是要避嫌
: 他也跟我說好
: 就當我以為一切都ok後
: 昨晚我打電話過去時,他說剛和室友一起煮了飯,現在在他房間一起吃飯看電視...
: 我說這不算有避嫌吧
: 他說他們沒有客廳飯廳沒辦法啊
身為也在歐洲念書的人
就算是一起煮,如果真的沒飯廳客廳,大部分的時候也都是分開吃。
雖然說在歐洲混宿真的沒什麼
大概是因為房子的空間格局給朋友的和給情侶住的,真的就是不一樣。
讓你男友現在那種就是給朋友住的無誤。
不過讓人進到臥房或是進到別人的臥房,又是單獨就....。
(這個應該到哪都是通則)
當然有人是住Studio那種,你又不能這樣子單純的認定。
(總不會我找男生好朋友來,就得被認定是在搞基)
但是整個事件最根本的問題是
遠距真的是只能靠信任
就算是不住在一起,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區,要擦出什麼火花,有的是機會啊。
不信任他,又沒辦法過去,或是他沒辦法過來,就放生吧。
不然很累的
更何況,歐洲和台灣除了距離外,還有一個討人厭的東西,叫做時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