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你完全搞錯方向,要快速忘記前任,的確交往新任是最快的方式。
但是你自己本身沒有做任何的改變,才導致無法忘記的,
※ 引述《tortoise56 (南投陳在天)》之銘言:
: 本魯交的女朋友不多 才兩個
: 都在學生時期交的
: 跟前任交往三年已經分手快四年
: 上個月中秋節還有去找她見面吃飯
1.分手後還跑去找前任吃飯。
: 當初分手原因距離也是一部分《高雄、南投》
: 有時候發呆還是會想起她
: 都快四年了還戴著他送的手錶、皮夾
2.舊情人的禮物
: 連提款卡密碼還是她的生日
3.密碼是前任的生日
: 翻著FB以前一起打卡畫面
4.翻找過去和她的回憶
: 不知不覺又抽了三根菸
: 是不是通常要交新任才能忘的起舊任?
你這四種方式本來就會加強你對她的回憶,而且當你這樣做的同時,
會讓你的感覺又回到那美好的時光,對你來說都是正面刺激,可是當你正面刺激完後,
你就會回想你們之間是如何分手的,接著你的負面情緒接踵而來。
你在沉浸在快樂與痛苦的回憶之中而無法自拔,
當你的心力、能力、時間都花在你前任情人身上時,你要怎麼尋找下一個適合你的人?
或者說當你把你的一切都花在前任身上時,你要怎麼找到下一個非你不可的人?
勸你少跟她吃飯,我相信要找吃飯,不差一個前任女友可以陪你吃飯。
你一定問我說分手後難道不能當朋友嗎?
分手後如果可以當朋友,那為什麼當不成男女朋友?
是是因為當不成朋友,你們之間原有的朋友基礎毀壞到不可修復,
所以你們之間男女關係才無法繼續下去。
如果要當朋友,等到你交到女朋友那天再說這種話吧,
這時候才能夠區分你到底是對前任不死心,還是真的不想少一個朋友。
接著,密碼該改的改一改,舊情人的禮物該送人就送人,該回收就回收,該丟掉就丟掉。
如果念舊,那麼把這些禮物封存起來也是一個辦法。
盡量不要翻找過去回憶的東西,不論是臉書、line、書信、照片、IG這些東西,
能夠不接觸就不接觸,減少你的過往回憶的刺激物,
別讓自己的心靈自願囚禁活在過去的城堡廢墟中,
或許你還愛她,或許你還想著她,或許這四年來你從來沒有接受過她真的離開了你。
或許你一直想著你要怎麼彌補那些過往的遺憾與後悔,
但是你必須要自己看看你現在的自己,因為不論當初分手的原因是甚麼,
不論這些美好與痛苦的回憶對你的影響有多麼的深遠,
分手都已經成為你人生中無法動搖的人生過往,這樣分手的歷程也真的改變你的人生。
你再也無法變回那個真心愛她的那個男人,而她也無法變回那個真心愛你的那個女人,
因為你們兩個都因為這段感情而變成另一個人,而由於雙方都改變成另一個人,
有些時候我們還可以繼續在一起,有些時候只能選擇離去,
因為我們始終愛的是原本那個人,而不是現在被我改變的人。
最後,分手有些時候不是因為雙方不愛彼此,
而是你們雙方或者其中一方打從心裡相信你們兩個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
即使在怎麼愛,都得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