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應該離婚
因為劈腿可是比嫖妓更嚴重的行為
如果這時不離婚 只是悲劇的延續
會徬徨無助是正常的
因為離婚將會離開你現有的舒適圈
唯一慶幸的是 你們有結婚
如果沒結婚 我只能說 你就只是被幹爽的而已
有結婚就有公權力介入 保證弱勢一方免於悲劇
如果想離婚 首先看能不能抓到你老公通姦的證據
刑法第239條規定: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雖然證據很難直接取得 但是法官會看間接證據判斷
之後就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賠償
有時候感嘆 女生找另一半要有經濟能力的也是很合理
不僅能保自己跟孩子衣食無虞
就算另一半外遇 孩子也能在最起碼的生活水準下長大
所以女生愛錢跟男生愛正妹一樣是天性
不愛錢女跟不愛正妹男根本是逆天而行
不守天道將來可是會遭受天誅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 一夫一妻制度乍看之下是保護男生
因為根據鴿籠原理 一個男生配到一個女生
實際根本不是這樣
一夫一妻跟通姦罪完全是為了保護女生
防止自己的家庭被小三小四小五破壞
有錢人照樣娶好幾個
中國以前有個富商叫胡雪嚴
娶了十幾個老婆 你以為他很好色嗎?
是的 他好色 因為他是男的 這是天性
他讓十幾個女生以及他們孩子衣食無虞
而且也沒拋棄當初跟著他一開始過苦日子
那不識字也不漂亮的大老婆
正所謂糟糠之妻不可棄
比起忠於一人 但是日子過得苦哈哈實際多了
我其實不了解愛情 但我知道愛情的背後就是要生活
所以那些婦女團體不知道是腦袋進屎
還是丈夫真的很乖 日子過太爽
想用身體自主權的名義讓通姦除罪化
這麼愛自主就離婚去自主沒人管你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呢?
老虎伍滋的75%財產被前妻拿走
以前每揮四桿 就有三桿是為前妻打的 多心酸啊
所以我本身很贊成除罪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