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ITZ0810 (純白サンクチュアリィ)》之銘言:
: 另外一點是年紀問題(女35男39),A小姐擔心這樣分手後可能再也找不到對象‧講到一半A
: 小姐開始自責是不是他一直拒絕B的「需求」所以B先生才會去買春(A堅持婚前守貞),B先
: 生一方面吃定A小姐事業法展需要他,二是吃定A小姐年紀35擔心找不到對象,B先生知道A
: 小姐希望有婚姻有小孩‧
覺得這兩個人都神經病
男的 想%%% 是天性 3X歲 需求很大
還要交一個不能%的女友 還交了六年
女的 不給% 想結婚
那怎不逼男的表態?
人生都過了大半還不%%% 生命不是這樣浪費的
六年 不是六個月 六天不%都很難受的
兩個人青春就這樣浪費了(如果男的有定期吃魚喝茶還說得過去)
不想男人外面偷吃唯一辦法就是 榨乾他
我同事每次出差前 他老婆就會連%%%三次 早上五點半起床在%一次
聖人模式至少維持三四天
就算出差一周都不用擔心去偷吃
這女的 要不就快分 不然就結婚
想維持現狀 就默許男的去嫖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