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最近版上的復合文,看了覺得很有共鳴。
面對一段感情突然消逝,我只能偷偷懷念。
是比較膽小吧,從分開到現在一個字都沒講過,但還是很喜歡前任....
也不是說故意保留我最後的一點尊嚴啦@@
就是覺得事實好殘酷,分手那晚他媽媽還不知道,
我和阿姨還一起看電視吃蛋糕....(泣
(偷發洩完,正題!!!!)
只是突然很好奇,大家有沒有為了和前任復合做過
荒唐
極端
或是
回過頭想想超級不堪
甚至丟臉的事?
我自己被要求復合兩次,
一個是從高雄起機車馬上奔到台中跟我溝通,
一個是買名牌包包送我(最後還給我劈腿),
大致上就這樣吧。
(讓我小小ps一下雖然他現在那麼幸福不過他好像不看BG版哈哈)
ps. 祝我前任幸福,而你真的是一個帶給我許多幸福的男人!
各位晚安!!
作者: Forddk (GG) 2016-11-08 05:20:00
複合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1-08 05:47:00附和
作者:
troy9742 (Troy-boston)
2016-11-08 06:33:00所以妳交新任了沒,還是比較喜歡前任麼QQ我對這部分比較感興趣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1-08 06:55:00前任為了復合,教唆隊友來勸我回去,渣....
作者:
eve0903 (小狐狸)
2016-11-08 07:24:00還愛的話叫求和,不愛的話那些行為應該大致都是變態XDDD
分手後沒幾週就跟別人在一起 還是想要她回來 覺得這樣就夠不堪了:’(
作者:
Braket (Murphy's Law)
2016-11-08 11:01:00咦,分手後就不會再回頭了
作者:
ppc ( )
2016-11-08 15:20:00有阿 但其實不應該這樣做我覺得求復合本身就很荒唐 年輕不懂事 不懂得放手
作者: zh224 (肉伊不白目了...還有呵?8) 2016-11-08 16:54:00
大哭,走到我家對面山上睡一個晚上。用我喜歡的事物當誘餌,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