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評論,只就例子討論
第一例:
假設一個女生租雅房,室友有男生(算同居,各自有房間)
這樣會傷名聲嗎?
第二例:
假設這個女孩最後跟男室友交往了(算同居,但各自有房間)
還會傷名聲嗎?
第三例:
一對情侶租隔壁間套房(不同居)
也許很奇怪,但會比較不傷名聲嗎?
第一例應該多數人覺得還可以
二.三例可以天天打X的條件備齊了,嚴格來說又可以算沒有同居
男生會在意自己女友跟前男友是這種"鄰居"關係嗎?
家長們會禁止女兒跟"鄰居"交往嗎?
有多少人即使跟鄰居交往了,為了名聲依然分開租房?
放棄"租金一萬瞬間變五千,還可以跟熱戀期戀人同住"的選項
真的覺得很可笑,這議題跟「孩子是同性戀傷名聲」一樣,個人自由有需要被批判嗎
作者:
QOQC (三三)
2016-11-14 03:38:00其實傷名聲只是其次,如果是住到男方家或住到女方家(與對方家長同住)的話,長輩們跟那些三姑六婆就夠受的了。但是如果雙方都是自己住外面,其實差別就在雙方家長知不知情而已。
其實這種也沒什麼傷名聲的問題 現在什麼時代了 還會想到傷名聲的話 不如想說沒相處過 未來如果結婚又離婚名聲不是傷更大?
作者:
arnus (星狼)
2016-11-14 11:04:00說真的,你自己不要出去講,哪有多少人會知道你們在同居= =
自己行得正坐得直 沒做傷天害理的事 管別人怎麼講別人出張嘴只要幾秒 自己累個半死來迎合別人 不值
作者:
yaokut ( )
2016-11-14 17:28:00就已經說了是三姑六婆,那做什麼事情不會被說三道四?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