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6-11-16 22:47:28哇靠 看到回文的水準 真的邏輯很好
如果 打貓=打人=打小孩
那為了貓跟男朋友分居不就=以後為了寵物寧願跟老公分居?
哇靠 這個邏輯
半夜小孩吵 起來打小孩的這個邏輯真的突破天際
佩服佩服
對 一堆鍵盤養貓的貓本來就是要打才會乖那種在路上看到狗摸一摸的文清弟弟文清妹妹們怎知道親自照顧動物的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1-16 22:56:00配合你簽名檔
作者:
moki (雨過天晴的彩虹)
2016-11-17 00:09:00噓二樓,這是什麼爛邏輯
作者: Luson162 (閃閃大西瓜) 2016-11-17 00:11:00
補血 今天捏死螞蟻 隔天就會殺個人吧
作者:
fghurrh (蜘蛛人)
2016-11-17 00:25:00二樓正確觀念 推 寵物適當的打罵讚美是應該的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6-11-17 00:28:00貓不等於小孩 但都是難以控制的生物如果惹你生氣都用打來解決 你怎麼不去揍你老闆?只會欺負比你弱小的…呿!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11-17 00:43:00
欺負弱小,呵呵 這種人也有女友
作者: wkcheng (內褲與玫瑰) 2016-11-17 02:23:00
打貓=打女友?那今天插女友下次插貓? 呵呵
作者: watarukimeru (watarukimeru) 2016-11-17 05:29:00
依照邏輯就是為了貓分居=為小孩分居,你有邏輯嗎?
過去行為可以預測未來表現 大家只是在預測他可能會做出什麼事 就像在學校你的豬隊友 你能想像他以後工作上還會是個勤勞負責仁的好員工嗎噓推文的人 什麼應該要適度打罵 他打罵有用的話 他女友就不會上來Po文了啦
作者: cbur 2016-11-17 09:27:00
廢文無誤
作者: predator8016 (悶...) 2016-11-17 16:37:00
中肯推
作者: Star1993 (Star1993) 2016-11-19 00:48:00
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