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8108 (蝦米)
2016-12-07 12:19:51掙扎了一個多月 昨天女友跟我提分手
剛交往時候前女友一直很喜歡換我身上配備
本來想說禮物有先收起來一些不要讓我想念
不過仔細看完家裡後
從衣服 皮包 鞋子 背包等等都是她送的
請問板上大大會怎麼處理以前收的禮物?
曾經有想丟掉換新 可是又覺得東西是無辜的
身旁朋友是勸我儘快換一換
如果不會復合就扔了吧
因為我連家人送我的 即使沒在用我也捨不得丟棄
只是現階段很不想看到前女友的禮物
可以給我建議嗎
作者: joy4072613 (bbtahy) 2016-12-07 12:22:00
繼續用
作者:
cattus (cattus~)
2016-12-07 12:24:00捐出去
作者:
tu3010 (天氣好)
2016-12-07 12:31:00能用繼續用
如果你不丟的理由堪用,那就繼續用,除非是對戒對錶這種比較有意義的東西。不是因為堪用,而是捨不得,那就先留著,總會有另外一個女孩,或是時間,讓你捨得切割。
先收起來阿..等平復了再看心情決定去留 選項不是只有繼續用跟丟掉兩種吧
那你就先收起來啊,反正暫時不會拿出來用了,哪天你就會發現只是佔位置的垃圾了,記得不要被下一任翻到
作者:
Loveuux (香香)
2016-12-07 12:52:00丟角落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12-07 12:53:00轉賣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6-12-07 13:01:00我把金子賣掉了 提供參考
作者:
info1994 (凹嗚~)
2016-12-07 13:04:00紙張類的我是直接燒掉 剩下的都是送人
作者:
akoken (秋水恨斷)
2016-12-07 13:08:00全部裝箱收起來~~別急著丟..除非真的沒地方放等過一段時間~~再檢視是否有丟的必要我過去一年來...是還在用還在穿...但去了一趟中國便把所有東西都封存了.包括我最愛的喬巴公仔(她為了我在全家花了很多前抽的)...但我也只是封存...沒有丟
作者:
Azabulu (Aza)
2016-12-07 13:12:00值錢的賣掉 堪用的送人 其他的就扔了
作者:
akoken (秋水恨斷)
2016-12-07 13:19:00現在丟了很情緒...或許你以後是可以接受留下這些東西的但丟了就是沒了.留下來不是要你常去緬懷.而是等時間的沉澱你再回頭檢視...是不是有留著的必要..如果這些東西還是能勾起痛苦的回憶...那時後再丟吧
作者:
akoken (秋水恨斷)
2016-12-07 13:22:00有時後生命的美好..是曾經擁有..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如此看待可是當你還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做得到時..別做太多意氣用事
作者:
wuyixuan (我肥宅我驕傲)
2016-12-07 13:41:00留著 丟了以後可能會後悔
作者: flora1210 (飄飄) 2016-12-07 14:01:00
如果怕看到會回憶湧上來 就封印吧
我自己是有紀念性的收起來,其他能用的繼續用。久了之後,看到那些東西也不會有任何情緒波動
作者:
jssmile (js.微笑)
2016-12-07 14:09:00丟掉,認真不騙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6-12-07 14:19:00全丟,轉賣,或送人,不會有什麼事後覺得好可惜或後悔這種事封存起來也只是多幾個大型垃圾而已
作者:
li88978 (盧å°å°)
2016-12-07 14:48:00留著吧,冷靜後再看怎麼處理,不在乎了的話可以繼續用
作者:
shifa (西法)
2016-12-07 14:50:00留一個具代表性的紀念品,其他部處理掉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6-12-07 15:06:00
先收起來 等情緒退了再來處理
作者:
pacos (pacos)
2016-12-07 15:13:00實用的別丟啊你會後悔!!XDDD
作者:
amber626 (Amber)
2016-12-07 15:20:000.0繼續用啊 無感
作者: pjwhite (小白) 2016-12-07 15:37:00
個人是寄回去
紀念性的東c當然收起來,日常用品就繼續用啊,睹物思人代表你還沒放下
作者: 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 2016-12-07 15:40:00
你希望下一個女友使用她前男友送她的東西嗎?將心比心,是我一定丟掉、刪的乾乾淨淨。你希望你老婆留著前男友的紀念品嗎?
作者:
wendada (穩噠噠)
2016-12-07 15:49:00賣掉.丟掉.送人+1
可以用的我會繼續用耶衣服鞋子什麼的丟掉也太浪費了吧,我的話不會介意男友留,通常不說也根本不知道吧
作者:
wuzixu (胥)
2016-12-07 16:36:00收著,不想否認過往時光。
用任何你再也看不見的方式處理掉。每次看到這問題,都會提醒自己,交往時不要浪費錢送禮物
作者:
misosomi (misosomi)
2016-12-07 18:51:00能用的就用
暫時先收起來 等到已經沒什麼感覺了再用送過對方滿好的外套 後來看到他在穿的確是滿不屑的雖然他可能已經無感拉 但我覺得窮酸這種衣服只有一件還我買的XDDD
我的話是全丟掉貴重的就還他,眼不見為淨,不想有瓜葛
我是會先放著,放到有一個自己真的能夠放下的時間點或有一個值得自己割捨過往的女孩出現再丟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16-12-07 23:07:00看實不實用啊 不實用的就丟給遊民啊 桃園 新竹 高雄火車站很多 隨便找個順眼的丟就好惹
作者:
akoken (秋水恨斷)
2016-12-08 02:00:00丟到末日火山啊,還需要人教?
作者:
jojia (jojia)
2016-12-08 11:29:00你不在乎就繼續用啊 那些東西是你的
作者:
gjgood (自己卡費自己繳)
2016-12-09 00:47:00我封印,畢竟那個曾經還算美好
作者:
QTis (QT)
2016-12-09 01:54:00寄回去 物歸原主
作者:
MM79979 (90後憤青)
2016-12-10 14:20:00繼續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