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問看能不能擺著就好 還是要真的收
感覺30來回 她們等於沒出一毛錢
但真的愛她 應該不必在乎這部分吧
這沒有答案的 兩家辦喜事有時候不必鬧得難看
而且30只是跟進她親戚 面子上至少要有跟到...
若真的要收
換角度想 聘金給了當作買那張嘴 以後糾紛也會少一些
另外房頭不等於聘金 這點還是要分清楚 不然到時候女方也可以說
房子他們有出...
要裡子就多拿30擺平 房登記男方就好
※ 引述《henryeech (Henry)》之銘言:
: 跟女友預計明年結婚
: 預計是房子的頭期部分約150萬我們男方出
: 家俱家電部分初估30萬女方出
: 結婚費用及蜜月共同分攤
: 但最近談到聘金的部分想法有點不同
: 她說她堂姐結婚時有收聘金30萬
: 希望也可以差不多
: 我說房子頭期部分我們也出了150萬應該可以算是聘金的一種
: 但他們家人似乎認為要有實體的錢擺出來才算是真的聘金
: 請問有比較適當的講法能讓我們說服女方嗎
: 謝謝
:
作者: timsung 2017-02-05 02:02:00
還是支持登記就好,結婚一堆儀式喬不好日後難看
嗯這樣我清楚多了 真的每個人情況都不同,目前談的氣氛都是很和諧的,也不是出不起這些錢,但每筆預算其實都很緊房子登記我這應該也不用結了XD
作者: houuk (虎克) 2017-02-05 02:47:00
擺是一定要擺,家長最後退不退真的就看個人了
作者:
rore (戴耳機聽音樂)
2017-02-05 02:52:00如果房子頭期跟房貸都你出,還要求共同持有,不持有就不結,你確定這女友真的有把你放在重要位置嗎?
說聘金30萬是抵裝潢30萬的人是認真的?那如果不給聘金 裝潢自己出 也是一樣意思那房子還需要男女共同登記嗎...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2-05 13:13:00共同登記OK 日後生變頭期和貸款都男出的 官司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