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聘金與婚前協議的要求 現在都是這樣?

作者: momsen (Momsen)   2017-02-12 15:56:19
: : 1. 請我的父母將一間房產轉移到我名下,男方出資裝潢後作為新居
: : 大聘、小聘照北部行情 100萬 36萬
: : 女方會購買家電、床鋪作為嫁妝
: : (我父母多年克勤克儉,才在市區有兩間老公寓)
: : 他們不希望女兒租房子住,整天擔心被房東趕
: : 也不希望女兒住在貸款還沒繳清的房子,隨時擔心被查封
: : 轉到我名下是為了避免家中有變故、債務而影響到小家庭
: 這點合理,房子是過到男方名下。可以接受,而且男方父母還有一間房可住。
: 真的拜金的女人,會要求房子過到女方名下。
: 如果男方家還有兄弟姐妹,那可能要跟準岳父協調一下。
: 大聘小聘我覺得還好,就行情價。
那房子是男方的 是不是就要求過到女方名下了?
嫁妝的價值才多少 要求聘金那麼高?
: : 2. 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
: : 婚禮、蜜月、婚紗照 也是男生的責任
: : 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也要男方全額負責
: 買房是歸誰名下?車呢?
: 如果車都是男的開。房也是買男房名下,那男方出全額是正常的。
: 如果女的買車買房都要男方出錢就不合理。
女方親戚要不要參加婚禮?
女方要不要度蜜月?
女方要不要穿美美的婚紗拍照?
都要 那憑什麼都男方出錢
女方如果不住男方的房子
也不搭男方的車代步
那就不用出錢
: : 3. 女生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 (公務人員),
: : 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
: : 因為兩人都有工作,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
: : 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工資的零用金
: 家事跟小家庭花費應該夫妻一人一半。
: 請假照顧小孩給老婆工資,在現在是合理,
: 以中國傳統來說當然女方可惡。
: 但我認為以現在的價值觀,照顧小孩只收
: 最低工資是佛心來著。
小孩是兩人的 怎麼說的好像女方是請來的保姆
那男方顧孩子的時候 女方會給他最低工資嗎?
小孩是父母雙方的責任 少來什麼孝親費這套
女方有父母要照顧 男方就沒有嗎?
: : 4. 為了保護女兒,避免男生外遇,
: : 婚前協議需加入如發生外遇,男方須放棄小孩扶養權,
: : 且轉移名下不動產作為贍養費
: 男方外遇,小孩歸女方是現在法律規定。
: 至於房子作為贍養費,其實還好。
: 這點可以要求岳父酌降。
: 其實如果離婚是男方過錯,比方說丈夫外遇。
: 那去法院審判判下來的金額,其實也很貴。
: 最主要是小孩的教育養育費。
: 如果是十年為例。給女方的賠償加一個子女的養育費總共超過500萬很正常。
: 只是法院判下來,都是每月分期付款。
: 一個月給個3-5萬。
: 這樣算下來,以一間新北的房子賠償是有點高了。
那女方外遇的話 男方怎麼辦?
沒有補償嗎?
: : 以上幾項聽完之後當然是極力與對方父母抗爭
: : 但對方父母說除了大小聘金額可以談,其他都是必要條件
: : 這些條件他們在親朋好友打聽過,是合理的要求
: : 如果這些條件做不到就到此為止
: : 電話後,與女友多次討論
: : 女友也是站在她父母的立場,並且說這些條件確實是很正常的,
: : 她的同事、親戚都是這樣
: : 如果我達不到就分手別浪費時間
: : 我只是年收沒破百的小魯工程師
: : 要負擔上述條件實在有困難
: : 另外要到我父母的房產這一點也確實是不合情理
: : 我給對方的答覆是
: : 1. 跟我父母租下其中一間房子作為新居,簽10年租約,房租與裝潢我負擔
: : 2. 婚禮全部預算75萬以內我可以全額負擔(不含大小聘),超過再由女方補上
: : 3. 婚後家事兩人共同承擔,
: : 如不願煮飯則平日外食解決
: : 假日我可以下廚做飯 (我有考過丙級廚師)
: : 4. 家中日常花費、小孩教育 兩人依照收入比例分攤,
: : 5. 如女生育嬰假照顧小孩,補貼一萬做為零用錢
: : 跟對方父母多次討論後仍不讓半步
: : 一定要依照上述對方提出的
: : 僵持數周
: : 過完年後就被女友提分手了........
: : 當下頓時有種輕鬆但是又傷心的感覺 囧
: : 只是小弟有個疑問,上述的條件是很常見、合理的嗎
: : 詢問過十多名長輩、已婚男女同事,都是一臉驚恐的說no
: : 還請版上前輩提供意見
: : 另外,多年感情還需要挽回嗎? 畢竟感覺女生也是受制於家裡的壓力!
: 我認為女方跟男方的歧見不大。
: 只有兩點。
: 1.小家庭的花費,跟家事應該要夫妻一人一半。
: 2.男方若外遇的賠償有點高。
: 我覺得很奇怪女方的要求還算合理,為何大家反應這麼大。
合理的事 反應不會那麼大
反應大 必定不合邏輯
: 不過有一點關鍵的是,小孩出生後跟誰姓?
: 以女性主義來說,應該第一胎抽籤。第二胎跟第一胎沒抽到的姓。
: 以中國傳統來說當然都跟父姓。
: 如果小孩跟父姓,那是女方吃虧。可以考慮
: 在家庭花費上讓男方多負擔一點。
: 我覺得小孩跟誰姓是樓主可以拿出來跟岳父談判的點。
: 如果第一胎抽籤,那就家用家事一人一半。
: 如果跟父姓,那就男方多負擔點。
:
作者: lionling (獅子王)   2017-02-12 16:10:00
女方是沒打算嫁女兒吧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02-12 17:07:00
女方是用「賣女兒」,所以我建議,能多幹就多幹,玩玩就算了
作者: yuchin95 (taro)   2017-02-14 01:35:00
站在中立的角度想,男方真的一點都沒問題嗎?會不會曾經過於自負的說了一些話或做了什麼事而不自覺,才導致女方需要這樣約束(猜測!因為狀況有些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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