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寫給前女友的一封信
但是我沒打算寄出 也永遠不會寄出
與他也10年沒聯絡了 也已經沒這個勇氣了
hi,好久不見
聽說妳要結婚了,聽說妳現在過得很幸福
多麼好,我為妳感到高興
算一算也10年了吧,這10年間有千言萬語想對妳說
但最先要說的我想是:對不起
想當初10年前的相遇、相知到相戀約莫不到1個月的時間
妳用一首歌及一句話,表達妳的思念
多麼主動的女生,這首歌及這句話我永遠也不會忘記
蕭亞軒-衝動 「你懂我意思嗎?」
當初的我們真的都不知道彼此的愛會是如此轟轟烈烈
當兵的前夕,彼此的誤會,連一句分手都沒說就離開了
如果當時我能夠再成熟一點、再堅強一點、再努力一點
是不是今天妳還是會牽著我的手?
可惜我沒有
港口邊,同梯的夥伴們一個一個在揮著手、流著淚與女友告別
像是上演著與妻訣別書一樣的劇情
只有我一個人獨自踏上前往金門的船
好幾次排著隊,手裡準備好的零錢,話筒那頭傳來的卻是機器冰冷的聲音
告訴著我不該再聯繫
退伍後忙著工作,漸漸地把這個遺憾放在心底
現在我想把這個遺憾畫上一個句點
讓那段感情有個正式的結尾
當初妳給我的那首歌及那句話
我也想問妳 只是當初述說的是副歌
如今我想對妳說的是主歌
「妳懂我意思嗎?」
妳的婚禮上我會在哪個位置?大學同學?女方朋友?
如果我沒有負氣離開,我們是不是還在一起?
如果我能夠成熟一點,我們是不是早就結婚了?
如果新郎是我,妳在婚禮上是不是更美
如果...可惜沒如果
多少年沒見了,我卻還是會記得妳
多少年過去了,妳卻依然在我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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