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如何技巧性讓對方知道自己單身了

作者: lululun ( )   2017-03-05 00:38:42
幹嘛刪我噓文
有男友的時候
說情急之下脫口有男友
讓對方冷掉
分手說單身不想讓老師朋友知道像在演戲
到底單身公佈有什麼像演戲 ?
還是妳都有老實敞述嗎?? 這樣不想公佈比較像在演戲耶...
還有男生女生罩子放亮點
現在很多______ 都會拿我當初有說清楚了 是你妳自願的!
掏50萬挽回女友仍分手! 法院判免還:這是「愛情的饋贈」
東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04/877870.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挽回感情掏腰包!桃園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子交往期間感情觸礁,為讓女友回心轉意,陳
男心甘情願匯款50萬元協助她發展網拍事業,但最後這段愛仍是追不回,2人還是分手收
場。陳男不甘平白付出的50萬鉅款要不回,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這
筆錢是「愛情的餽贈」,判決吳女免還。
陳男與吳女在交往期間同居,但無奈2人感情卻在2015年3月生變,吳女有意提出分手換得
自由,陳男不甘2人愛情就此結束,為挽回女友的心,不顧對方拒絕仍主動匯出50萬元要
助其經營網拍。
但這筆錢仍是挽回不了2人的愛,吳女事後還是提出分手並搬離住處,陳男見人財兩失,
憤而提告追回款項,指稱這50萬是有條件的投資,認為吳女並未利用這筆錢經營網拍,與
其受款目的不符,加上2人事後也分手結束感情,這筆鉅款應當歸還。
挨告的吳女則是出示對話紀錄反駁,表示得知陳男有意要匯款前曾經拒絕,且之後也有提
到「想帶著這些錢到日本遊學,暫時離開台灣!」陳男當時聽聞還表示祝福,「好主意,
替你開心,好的事情都支持你」等語,顯見早已知這筆款項會用在他處,且吳女也強調,
經營網拍是當時的構想,並未允諾要實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吳女確實沒明確指出要經營網拍,且從對話紀錄來看,陳男也同意讓
吳女自行運用這筆錢,因此判定這50萬是「基於愛情的饋贈」,吳女不必歸還。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7-03-05 00:46:00
這是備份嗎?
作者: lululun ( )   2017-03-05 00:52:00
因為刪別人指教她心態的文 覺得她態度不正 還有感覺一直她不想要就可以踢開的關係(修文前) 要別人教她怎麼表示我很討厭那種態度的男友那種態度的男女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7-03-05 01:11:00
推備份,什麼叫情急下說有男友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3-05 01:14:00
前男友被騎驢找馬
作者: lululun ( )   2017-03-05 01:18:00
沒有 她只想讓這個知道她目前單身 而且是可以維持非男女朋友關係 這個對想聽起來才是要來利用的關係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7-03-05 04:17:00
你得到備份了,奇怪找不到前文但我之前有看過啊
作者: airanfernee (ever be young...)   2017-03-05 08:51:00
而且有些板友是你只要不認同 她就會說你沒看懂文章..你只能提供她要的建議 至於心態背景你沒資格批評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3-05 09:15:00
人生只是想要一個免洗工具人。
作者: tozz (tozz)   2017-03-05 09:29:00
又一個豪蚌蚌的姆咪謝謝備份讓我們可以多瞭解世界上有多蚌蚌的奇文異事
作者: gamlty99 (poppop)   2017-03-05 10:02:00
有就老實講
作者: maryg (瑪西)   2017-03-05 11:50:00
昨晚我推文也被原原po回沒必要在臉書公開感情狀態我就懶得回了沒想到有人挺身備份,狂啊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3-06 23:01:00
呵呵,心態很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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