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們的情形給妳參考
雙方都30歲,大二開始在一起。
我工作五年,去年考上公職;她工作三年,目前是同一間學校的代理老師
雙方的共識就是先買房再結婚,我跟家裡關係不是太好,退伍後就搬到外面住,買房也絕
不可能跟家裡伸手。她則是爸媽很疼,但對於買房結婚這件事不是太贊同。
最近看房子兩三年,也找到心儀的物件,我這邊當然是覺得該買了。她的部分就試探性的
回去問家裡的意見,接著就有一些家庭會議或是擲筊杯的情形發生,但還是沒有明確的結
論!
後來我們覺得不能再等,手邊工作存的資金加起來大概200,貸八成三十年捏著直接下訂
簽約。雙方共同登記,所有費用儘可能一人一半帳都記清楚,她不夠的部分我先頂。
買完後她也慢慢透露給家人買房子的事情,也讓父母了解這是我們雙方一起做的決定而且
有辦法負擔就不太擔心了。最後也贊助個家電之類的...
想跟原po說聲:看原文我覺得雙方可以一起決定一起負擔,不用看家裡臉色或許是比較好
的,畢竟你們的情形沒有困難到一定要雙方父母幫忙。
聽過不少案例,父母幫忙後,從開始找房子、登記和房貸、佈置裝潢等問題,什麼奇奇怪
怪的意見都有,甚至還有朋友買完房後因為這些家人的問題後悔買房的。只能說,父母如
果盡心力,妳們就得承受他們會干涉,這部分也請妳深思熟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