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故事問一下喔
雙方各執一詞的那五萬元就先不講,專就安迪哥送給4A大的筆電
男女關係期間花錢買來送給對方的東西,送的時候不是都是心甘情願的嗎?
沒人拿槍逼著你去買、去送吧?
送出去之後,不就已經變成別人的東西了嗎?
就算買Dior Addict Lipstick送女人,結果最後吻在別人臉上
也就只能摸摸鼻子笑自己蠢而已(掩面醜哭
那樣的話,分手的時候再拿來說嘴,不覺得很小鼻子小眼睛嗎?
可是好像還是一堆人會去跟前任討交往期間贈與的單眼筆電之類的高價3C耶...
很想問問會去討的那些人,你們 有事嗎?
※ 引述《andy780215 (andy)》之銘言:
: 標題: Re: [心情] 能幫我打氣嗎?
: 時間: Thu Mar 23 12:10:0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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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請你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 03/23 11:49》之銘言:
: : → aaaa11140: 過了3年的平靜生活 03/23 11:49
: : → aaaa11140: 現在又突然出現 03/23 11:49
: : → aaaa11140: 是你們兩個先打擾我 03/23 11:49
: : → aaaa11140: 傳傷害我的話給我爸看 03/23 11:49
: : → aaaa11140: 要不是你們無故傷害我 03/23 11:49
: : → aaaa11140: 打擾我的生活 我會這樣po文?? 03/23 11:49
: : → aaaa11140: 現在擔心他要自殺要我刪文 03/23 11:49
: : → aaaa11140: 還威脅我 03/23 11:49
: : → aaaa11140: 我告訴你我就是不能被威脅的人 03/23 11:49
: : → aaaa11140: 你們的事你們自己解決 03/23 11:49
: : → aaaa11140: 請不要再打給我了 03/2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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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要說清楚就說清楚吧
: 也請你用你本尊帳號q6q5q4q3q2q1
: 而不要用你的男友帳號來發文 或是其他眾多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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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你當初認識是在ptt認識 怎麼開始交往過程不詳述
喔喔喔 PTT認識的...(嗯?怎麼覺得有點鼻酸?
: 但是在交往過程中 你一直都有在認識新的男生(透過app&ptt)並跟他們聊天
: 我一開始都沒有做類似的事
: 之後兩地相隔我卻開始偷吃是我的錯...我對不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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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那時把我買給你的筆電拿走和私自用我的卡轉走五萬
: 我當下也沒追究,這些事都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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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在你竟然想攤開來講就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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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原po跟我在一起後就沒有再認識其他人
: 跟你不一樣....請不要傷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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