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l7415 (演員)》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想追一個女生 前前後後 總共花了20萬 當然還有其他的人力和時間
: 其中買了一個三萬多的耳環送給女生 但是最後沒有追到
: 很後悔自己當的工具人 ... ... 就把事情講給很多人聽 說自己被詐騙
: 1. 女生認為 這些都是男生自願要送的
是,人家沒跟你簽約拿了東西就要給男生幹
除非你在送之前有先完整意思表示,要給我幹(或當我女友)
否則贈送成立後也沒法討回,詳情可參考民法408、412條
: 2. 3萬的耳環 該收嗎? 還是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你送我就收,沒錯,我收了不給幹,自有其他宅男出來罵我是母豬
那愛罵就罵囉,我又不在乎肥宅的看法
: 3. 還是說砸的錢還不夠多
會給你幹的,要嘛不用花錢就給你幹
要嘛起手跟你談好價錢後給你幹
沒有談好價錢,你就急著送頭,哀....
: 大家認為
: 花這麼多人力 物資 時間 這樣的投資 值得嗎? 稱得上是詐騙嗎?
: 如果男生該怎麼防範
沒的防範
用錢砸人不一定成功
也稱不上詐騙,因為女方也承擔了拿錢不給幹是母豬的社會評價
: 如果是女生又該怎麼面對?
人家給就拿,外界觀感不好,但沒犯法就算了
有什麼好面對不面對?你朋友自己搞不清楚社會遊戲規則
我建議他認賠殺出,花二十萬買個教訓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