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分享~
當初我跟老婆是交往五年才確定雙方適合長久走下去才結婚的
但是因為上一代的傳統觀念
女兒總會被灌輸房子一定要登記女方的名字
這樣日後才有保障 因為男生賺錢能力一般比女性強
如果沒有這點籌碼在手上 以後不幸離婚的話
女生是越老越不值錢 到時候後悔莫及阿~~~
也就是這個原因 當時女友也跟我商量可不可以登記他的名字
其實我也想了一段時間 最後協議的方法是
頭期款我出 房子登記給你 但我要預告登記(我要簽名他才能買賣)
之後貸款我們每個月一起分攤
其實講到這裡 很多人會不屑 會覺得男生被吃死死的
其實說真的 等自己女兒剛出生的時候 就已經幫他計畫好到退休的人生藍圖了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寶貝能在離開自己的呵護後 能夠也過得很好
這是私心 也是天性
所以我個人覺得 如果這一筆頭期款能讓岳父母安心
老婆朋友面前可以不被虧
那這筆類似投資的概念還算OK
至於日後幾十年會不會離婚 就要靠婚後的相處來鞏固了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我的經驗不適用在原PO
只是給你一個故事 讓你多一種思考模式而已
其實這個女友是不適合你 你自己也多少有底
如果有一點不情願甚至厭惡
那就先不要結婚會比較好
畢竟如果孩子出生了 有太多事情會讓你有不耐煩的情緒
而這些事情都是需要夫妻間的體諒及互助
所以勸原PO可以先心理建設及想好最糟的情況
你是否可以讓小孩子在無憂無慮 快樂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即使面對老婆的懶惰 無理 情緒化 也能一肩扛起該有的責任
錢 再賺就有了 感情與成長過程 是不能用錢重新來過的
當然希望原PO能當個好老公 好爸爸囉 加油~~~
※ 引述《Trozy (藍)》之銘言:
: 先自我介紹
: 家裡經濟狀況小康
: 父母在鄉下地區共四間房子
: 我本身有穩定收入,工作地在台北
: 到明年約50K,之後穩定成長
: 女友是普通家庭
: 媽媽全職主婦
: 家計主要靠爸爸跟哥哥
: 女友也有穩定收入約30K,工作地高雄
: 基本上跟女友未來也有組成家庭的打算
: 只是這個月突然發現女友懷孕了
: 算時間的確是那陣子比較衝動沒做好防護措施造成的
: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也坦然接受
: 甚至帶點喜悅
: 進而開始準備未來的事情
: 首先告訴我父母
: 他們也是覺得該結婚就結婚
: 我自己決定就好老人家支持我
: 輾轉面對女方家長
: 一開始也是覺得不該走到這步
: 但經過溝通也是覺得不要拿掉孩子
: 該負的責任要有
: 只是結婚時不希望肚子有凸出來會被說話
: 希望三個月內搞定
: 所以我開始規劃求婚、結婚、結婚後生活。
: 父母也願意支援所有事情
: 包括新房子的頭期款
: 這件事我很開心的告訴女友請她不用擔心
: 但女友開了個條件
: 房子必須買在高雄
: 而且她媽媽也認為這樣比較好
: 我告訴他們
: 現在我工作在台北
: 新婚就買高雄對我來講
: 勢必造成結婚後沒辦法就近照顧懷孕的老婆
: 我希望她能上來台北
: 經過一番爭執對方也讓步了願意上來台北
: 後來
: 她媽媽突然打電話問我說
: 「阿姨有個私心,房子能不能買女友的名字?」
: 我說
: 「結婚後好像算共同財產吧?應該沒什麼差別,我是不介意啦!但之後再規劃。」
: 後來女友就打電話爆走說
: 「為什麼你這麼沒擔當,我媽對妳超不爽,我自己一個人,人生地不熟,退讓從高雄嫁去台北,為什麼房子的名字不能買我名下,給我有個保障不行嗎?,還說什麼共同財產?你這樣很自私你知道嗎?」
: 我說好我再給妳答案
: 畢竟三個月內要搞定,房子也還沒挑
: 這時房子登記誰名下我真的沒想那麼多
: 我煩惱的是結婚該有的禮俗
: 婚後老婆養胎的方式
: 產前產後的照顧
: 小孩未來的教育等等
: 但掛上電話想一想
: 從頭到尾我都想跟她談結婚的事情
: 規劃未來的事情該怎麼做比較好
: 起碼真正有個家庭的共識
: 卻因為房子的問題一直在吵
: 根本沒辦法討論下去
: 當然我知道問題出在對方媽媽身上
: 因為她一直灌輸我女友
: 要保護自己才不會吃虧的觀念
: 所以我女友才有房子想買高雄的想法
: 退而求其次就是買台北名字要是她的的想法
: 甚至這些事是她媽媽要求她跟我吵的
: 只是聽到這些事情的身邊朋友
: 都告訴我
: 「這個婚不能結」
: 想請問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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