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未婚-懷孕-條件

作者: Joanna0402 (今、幸せです)   2017-04-11 01:46:59
我舉個栗子:
對方開車撞到我,
跟我說他願意賠償我所有車子修理及醫藥費用,
我無法上班的日子也願意付我等同薪資,
我說不要,
你要把所有名下財產都過給我才算負責,
不然我就把車子留在現場不讓拖吊車拖走!
我媽還說,
對啊上次那個撞到我女兒的還說願意把保險受益人都改成她呢!
請問我可以說撞我的人不負責嗎?
原原po有沒有錯?有啊誰叫他不戴套。
8天就處理完?原原po也在推文回覆過程了,我覺得本來這種事就是越快處理越好。
原原po有沒有表示要負責?
除非他第一篇文全是謊話,
不然那應該是他能想到最好的負責方法了。
他沒有叫女生拿掉沒有烙跑,
跟雙方父母講了會娶,
新房頭期款男生父母出,
女生就安心待產準備婚禮。
只是女生硬要房子,
還說沒房子墮孩子,
女生老母更是拿前男友來逼宮,
那所以原原po就要吞了才表示負責?
不是吧
反正結論就是
記得戴套
※ 引述《Trozy (藍)》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原PO
: 首先謝謝大家對於我的感情的關注
: 不論站在男生或女生的立場
: 我都有認真看完
: 我也覺得都很有道理
: 只是我選擇了我比較認同的方式去談這段婚姻
: 首先我的確沒有足夠的資本立刻買下一間房子
: 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靠爸族
: 頭期款家人樂意支持
: 只是房貸要兩人共同承擔
: 但房子要在婚前就買好並登記女方名下這點
: 我並沒有很贊同
: 我希望的是雙方的名字都該出現在產權上
: 因而我提出來向與女友參考
: 但女友堅決表示為什麼一定要兩人
: 她要的就是她自己一人的名字
: 經過一番爭執
: 我們雙方都累了
: 也因為我沒辦法讓步
: 所以她決定離開我
: 因為她要求的承諾我做不到
: 也不強求這段婚姻
: 只是她表態一件事
: 「沒有房子的婚姻是不會被祝福的」
: 她還是希望得到家人的祝福
: 畢竟我年紀比較小
: 對方母親一開始就不贊成了
: 有認真看過整篇文章的人會知道我在說什麼
: 她的母親我也不好表示意見
: 至少她覺得她母親是愛她的
: 當然走到如此不是我樂見的
: 但她提出了分開的答案
: 我也不做挽留
: 我知道這樣對於一個小生命是不公平的
: 但只能怪罪自己的不成熟
: 我仍會注意後續該幫助她的部分
: 期許彼此都在這次事情上有成長
: 再次謝謝大家認真的回應
: 不論留意、站內信、水球
: 都非常感謝也很感動
: 每一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
: 沒有誰對或是誰錯
: 只是大眾社會能不能接受而已。
: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4-11 02:47:00
作者: sam36388 (邱肥肥)   2017-04-11 04:46:00
作者: newvote (^^)   2017-04-11 05:31:00
我就是結婚前房子登記老婆名字 ……還沒貸款 沒靠父母 …登記老婆名字 小事啦不就是信任而已 !!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7-04-11 06:13:00
記得戴套+1
作者: gr1031 (G.R.)   2017-04-11 07:20:00
如果是談信任 那登記在男方名下不是一樣
作者: Oswyn (Oswyn)   2017-04-11 08:18:00
所以那種信任都只是單方面的呀
作者: sm80322 (Kyle)   2017-04-11 08:23:00
如果人人像某樓買房跟買摩托車一樣,是我也沒差多數人房子買下去,幾乎所有財產都是房子
作者: knml (法師)   2017-04-11 08:27:00
房子就是一生積蓄了說
作者: gillian30918 (伊貓)   2017-04-11 08:59:00
說真的 誰出的錢 就是誰的房子仗著懷孕 硬要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嘴臉難看
作者: nik351235 (三角舞)   2017-04-11 09:05:00
n大就是典型的被女生好處佔盡然後催眠自己小事這樣或是真的房子對new真的是小事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台北市的房子可能是自己工作一輩子才有的資產男生花一輩子的努力登記在女生名下叫信任 共同持有女生卻不能接受 這有道理嗎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11 09:16:00
三樓說得好,信任而已,原文那個沒房子就墮孩子的,應該是不能信任,對吧?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7-04-11 09:34:00
是阿,沒有信任,講這麼多幹嘛?
作者: songlala (爽呵呵)   2017-04-11 09:41:00
一棟房子而已,男生就是沒肩膀啦
作者: Leo202 (Leo)   2017-04-11 10:00:00
不是帶套就一定不會中好嗎
作者: yyff   2017-04-11 10:00:00
呵呵,new大可能很會賺吧,所以非常啊莎力
作者: bom10306 (Rou)   2017-04-11 10:27:00
記得戴套啦,不然婚後再性行為,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flyforist (Sixth)   2017-04-11 11:14:00
我爸如果是郭董我也會覺得一間房子是小事嘛
作者: dearluna (親愛的露娜)   2017-04-11 11:39:00
只有我覺得那篇很假嗎? 這麼嚴重的事兩三天就定局了 ?
作者: michiyogo (米加)   2017-04-11 12:04:00
假+1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4-11 12:53:00
你這邏輯不對,這事遲早要發生,結了婚才發現更糟。
作者: iamavanlin (我就是愛初音未來)   2017-04-11 17:17:00
「舉」個「栗子」...好有趣的畫面
作者: option2 (藍色憂鬱海)   2017-04-11 19:37:00
舉個栗子…XD~
作者: Joanna0402 (今、幸せです)   2017-04-11 19:52:00
感謝樓上兩位有get到我的梗XDDD
作者: will331 (will)   2017-04-11 22:58:00
這種事情,老婆值得信任就是小事。還沒有足夠的信任基礎就是大事。
作者: kept (?)   2017-04-12 00:08:00
其實原原po應該是做事快速的人吧,沒有共識就放生,畢竟傷的是女生的身體而已
作者: andrew1357 (andrew1357)   2017-04-12 11:59:00
這種女生也是醉了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4-12 12:34:00
三樓了不起!負責! 等碰到外遇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7-04-14 12:57:00
你懷疑對方有婚後會外遇還敢娶喔 樓上的想法比較奇特
作者: yyff   2017-04-15 13:03:00
樓上是個會看到未來的朋友呢,可惜其他人沒這特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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