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slarace (文以載é“)
2017-04-27 12:39:11※ 引述《sevensad (知名不俱)》之銘言:
: 他不再回我的訊息 但是一直反覆看我寄給他的信(信件的讀取回條顯示)
: 反覆讀取的用意是什麼呢?
請問你是用什麼技術
追蹤收信人的閱讀行為呀?
你的信裡有對他宣告你有使用這種技術嗎?
你有給予該收信者選擇是否同意讓你追蹤嗎?
如果沒有說明
這等於是沒經過他人同意側錄他人私密行為捏
我覺得這還蠻侵犯隱私的耶
如果你真的喜歡他
為什麼要用這種手段呀?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2:43:00=.=...你沒收發過Email對吧 =.=...
也有疑問+1為何可以知道反覆讀取??不是只有第一次有回條嗎?
信裡有顯示 我有使用讀取回條 並且他也可以進入那個網站 看那個讀取回條的使用 他也有打開過 知道我有使用是CHORMING的擴充功能 沒有任何特別的技術
沒有逃避問題 信件上會自動顯示 就這樣而已 沒有特別技術或不正當手段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04:00是啊,歐盟、英國所以違反個資法了嗎?
作者:
toshism (奇天烈)
2017-04-27 13:27:00覺得你蠻無聊的...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28:00那你這篇發來亂的?你那條線你自己都沒有確切依據,哪來的妥不妥?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36:00對象問題
作者: cfk 2017-04-27 14:44:00
被你講得好嚴重= =也太誇張還側錄咧……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7-04-27 16:56:00的確就是這樣沒錯阿,想不到能多嚴重不代表沒嚴重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