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女性友人與她男友分手了
因為男方有了新歡,主動跟女性友人提分手
不過兩人當時在一起的時後買了一間房子
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當時房子的頭期款、房貸、傢俱雙方都有共同負擔
但男方主動提分手之後又跟女方要房子的頭期款、房貸、傢俱(約85萬)
女方實際去算了一下頭期款、房貸、傢俱總金額加起來約73萬左右
所以目前金額的部分雙方都談不攏
故想要詢問大家目前女性友人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PS.感覺這男方有點*八蛋,有了新歡主動提分手外,還自行
拉高了頭期款、房貸、傢俱的金額,所以是不是乾脆都不要理他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