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rl101 (我要談戀愛 (B))
2017-05-16 10:41:13男友薪資52,140元(公務員)(租房子)
我薪資34,000元,年薪可以達到快五十萬。(台北市工作年資兩年)(住家裡)
我和男友是遠距離戀愛
男友一直叫我辭職去他那邊找份輕鬆的工作跟他一起生活
可是我一直覺得去他那邊地區工作無法找到這麼好的工作
請問我該怎麼讓他理解我換工作權益受損?
還是各位覺得為了愛,聽男友的?
作者: misseye 2017-05-16 10:44:00
工作才是真的,不要為愛沖昏頭,男友有點自私
作者:
girl101 (我要談戀愛 (B))
2017-05-16 10:54:00離開台北應該會連40都沒有吧
作者: chudly 2017-05-16 10:59:00
重點是離開家裡要多花很多吧!男友在哪個縣市也有差 比方新竹 科技業薪資還是相對高的
作者: sasalin (sasa) 2017-05-16 11:40:00
如果妳沒意願就不要去。去了有爭執這會是你們最容易吵的點。不要因爲對方委屈求全,這都是在忍耐而已,覺得不好就說清楚
我跟老公跨國三年了 沒有一定要誰去誰哪工作耶 如果換工作薪資沒有更多、生活沒有更好 換心酸的?
作者:
espanol (愛傳)
2017-05-16 11:52:00但老實說你薪水真的不算高
另外說一句難聽話 妳們還沒結婚 過去之後不幸分手 他還會繼續養妳嗎? 自己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