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說就是
騎驢找馬
這很道德的問題
你有對象了
但是未婚還保有 換對象的權利
此時 你在欣賞的異性面前 該承認自己有男(女)朋友嗎?
還是說這事能做不能說?
因為我很猶豫這問題 到底該不該直說
作者:
mijqut (sin)
2017-06-02 03:09:00直說吧 如果價值觀不衝突 蒜泥走運
會說呀,就算撒謊得到你欣賞的異性後,假如被發現當初根本說謊對你評價一定扣不少分呀
說出有對象後 工具人少一半 讚也少一半 取暖灑花不方便身邊很多人你問她 不會正面答 但也沒否認 更不會主動說
你要這樣講結婚也有換對象的權力阿呵呵(權利=\=權力)幹嘛不好好分手再交,這麼有錢有閒?你女友真可憐,還不能公開
作者: tooth (tooth) 2017-06-02 08:01:00
說啊。 會擔心這種問題,是怕分手之後,結果兩頭空嗎? 呵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6-02 08:30:00你最近是不是缺p幣
不過可能會兩頭空就是 不想這樣就要背負被抓包的風險
作者:
Guadai (瓜呆)
2017-06-02 10:58:00看起來就是來釣的 大家理性
作者: canary0218 (canary) 2017-06-02 12:13:00
覺得直說比較好
作者: Cg6998 (WongWong) 2017-06-02 16:19:00
有什麼好不承認的嗎?除非已有想換新女友的打算...(當你女友真可憐)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6-02 18:42:00好像很煩惱耶~
作者:
ersh003 (小秀)
2017-06-02 2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