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還請見諒。
從文章的脈絡我們可以得知,原PO和律師討論後決定代替那位女生發出這篇文章。
我想提醒原PO,這件事情在那位女生目前已確診罹患憂鬱症的前提下,
要不要在公眾言論場合,任何人都得以發表評論的平台下發出這篇文章,
您也需要和那位女生目前的身心科醫師及心理諮商師討論。
倘若文章內容為真
(我相信作假的機率不高,否則律師不會同意,因為有誹謗罪的風險),
那現在那位女生更需要的是身邊朋友、家人的支持與關懷,
進而形成對她在面臨精神傷害後的保護網。
在PTT的公眾言論場合,任何人都是有「權利」去質疑任何事情的,
包含那位女生當初交往的動機不符合某些人的情感價值觀,
或者文章內容的真偽在無從檢驗的情況下,也只能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去質疑。
您曉得,不會所有的言論對於那位女生的「主觀」來說,都是善意的。
因此,請您想像,當這位女生尚未從陷入漩渦的情緒走出來以前,
任何對於她「主觀」上非善意的言論,都是一種打擊,
甚或者有惡化她病情的風險。
更別提那些一望即知的惡意言論。
當她必須服藥才能安穩入睡的時候,您也必須意識到,
面對那些言論,比起正常狀態的她,她更無力回擊。
(您或許會說,盡量阻絕負面言論讓她看不到,但事實上,
成功機率很低,她或早或晚,都會看到的 )
她多久會從這件事情所帶給她的憂鬱症中走出來,沒有人知道,
臨床上也不會有一個明顯的答案或預估時間。
我認為,在她恢復身心健康之前,
那位文章中所提及的男子有沒有繼續的從事類似行為,這固然是個問題,
可能需要被提醒,讓下一個類似的個案不要產生。
可是這對您的朋友,那位女生而言,並不是「首要問題」。
在她已經自顧不暇的情形下,選擇暫時的沉默,
這一點也不自私,一點也不懦弱,這只是一種自我防衛。
等她狀況好轉了,再發表這篇文章,對於任何質疑一一回應,
對於任何惡意言論迎頭痛擊,藉由自身的經驗來告誡其他版友,
不要再讓類似的個案發生,我想這樣,您朋友的意願才能夠被貫徹得更徹底吧?
文末,祝您朋友早日康復,也希望其他版友能夠對她多一些同理。
有版友指出,她不懂得停損,對,她一定知道,
只要給她清醒的一個早晨,負面情緒已不再的空間,
她自己事後回想,應該也會有相同的結論,應該不需要特別的被人提醒。
否則你應該給她一個「你為何低估她智商」的論述作為補充。
有版友指出,她是為了錢,看好對方將來變成長期飯票,
所以才會付出的如此艱辛,如此痛苦,所以活該。
那又怎麼樣?
這充其量只能說明這個故事不是童話故事中的愛情,
但這一點也不低俗,我們也會對人的外貌品頭論足,
你也在這個社會上汲汲營營的擠身成為物質條件得以滿足自我慾望的人,
我們和她之間,沒有任何的差別。
唯一的差別只是,她比較倒楣而已。
她把自己的故事勇敢的分享給大家,只是怕你成為下一個她而已。
你也別對你自己的理性太過高估,
碰到類似的情境,
我們誰又敢說自己不會成為那個去買點數卡,
還是去刷卡付費成人交友網站的那個人?
人都會一時沖昏頭,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