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almavis (藍奇Lanchi)》之銘言:
: 看到版上有關看手機而延伸出的男女問題,我突然想到自己跟前任曾經討論過類似的
: 問題,我和前任交往七年半將近八年的時間,最後半年再談分手。交往期間從來不看對方
: 手機,但是我們磨合的事情也沒有比較少。直接進入想討論的話題好了!
: 我前任是一個很愛吃醋的男孩子,自從有智慧型手機並且有通訊軟體出現後,他對於
: 我從來就不好奇他和誰聊天這件事情很在意,有意無意都會提到他感到很困惑,終於在某
: 次吃飯期間,他說我們交往四年多,為何我從不好奇他和其他妹妹聊甚麼?也很不滿我從
: 來就沒有為他吃醋過,當下我只覺得很無奈...但我覺得是應該跟他解釋一下我的想法。
: 當下他就不認同我的想法了,唉~價值觀不同真的很累...後來三年就沒吵過同樣的事情。
: 在我說我的想法之前,想問大家
: 「看對方手機是一種在乎、愛的表現嗎?」
: 「表達自己吃醋是一種愛的表現嗎?」
: 「這些表現可以讓情侶關係更密切嗎?」
: 另外也想知道現在的情侶,會互看手機的比例高嗎?
: 如果大家願意可以留言告訴「會/不會 或是 允許但不看」好奇比例大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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