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下禮拜女友新工作的關係
所以她開始申請一些她工作需要的東西(退保證明、離職證明、戶籍謄本、畢業證書...等
等)
昨天她弄了一整天 因為都走路加捷運弄完約九點左右
回來跟我說因為畢業證書沒那麼快下來
只能先申請 明天再去拿
結果他今天晚上六點出門
(中間自己去家裡附近吃晚餐)
一樣弄到十點回來
可是令我懷疑的是學校的行政有弄到這麼晚嗎
於是回來我就叫她把今天的畢業證書給我看
但她就開始打太極 說我這樣的行為令她感到不舒服 好像在懷疑她去哪裡 就不想給我看
一直問為什麼要給我看 說我這樣懷疑很不尊重她
我就覺得她以前也這樣 她要看我手機或電腦我就必須給她看(因為之前有做過對她很抱
歉的事)
她要什麼東西只要她懷疑我都可以給她看
憑什麼我要她讓我看就不行
你們覺得這樣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