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過了一年四個月,
因為工作,我再次回到這個熟悉的城市,
這個他在的城市。
從抵達開始,
我和那段將近七年的記憶,慢慢在這座城市的街道巷弄裡相遇,
那間我們都喜歡的綠豆湯生意還是很好,
但是我喜歡的葵米飲料店消失了,
以前常約會的路線有了一些小變化,
最後我去了那條我很喜歡,充滿樹陰和巷弄的路散步
那是通往他上班地點,我在這座城市第一條認識的路。
就這樣我以為漸漸釋懷,可以再次踏入這個美麗城市,
也覺得已經習慣了分手,習慣了自己,好好的安排生活,
上了健身房,換了新工作,搬到了不同的城市,
雖然還是戒不了忍不住想關心他動態,
但是我是真的很努力...
而這些努力,就在剛剛一張他和新女友出遊的照片前消失殆盡了,
忍不住哀傷,他以前說很忙做不到的那些,只是因為我不是對的人,
坐在房間床上,忍不住的眼淚,
這次我真的能夠刪除他了,訊息、動態、照片...
因為原來無法刪除,是因為不夠痛,
如果真的痛了,是會害怕回憶的,
忽然想起陶子女人心事這首歌,
原來我是游不到幸福對岸,溺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