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
: 認為因為趕時間,手抱孩子跟拿東西,而司機遲到她攔別台
: 車這行為沒有錯。不爽的點是:先生不能體諒她一手嬰兒一手
: 尿布還再等一台遲到的車 趕著要上班情急之下而攔了其他車
: 的心情。然後還要叫她回到原點給原叫車的司機載
: 我:
: 認為家附近本來就難找,司機遲到1-2分鐘之前都有經驗過
: 而不是一到約的地點沒看到車就攔其他車
: 不是不體諒 我也能接受司機遲到而轉搭其他車輛 不過真的
: 不爽的是太太做事的態度跟作法,認為至少應該先告知我她會
: 攔其他車子 而不是我在處理她的問題 結果同時她自己先斬
: 後奏 然後我再對司機那邊打自己的臉
我的文相對很短,只有一點想說,
你拿「先斬後奏」來指控老婆,在我看來是很弔詭的事情,
因為老婆更值得拿這四個字來貼你標籤。
畢竟,
當時她一人手抱孩子又拿東西,
一看時間,啊,司機遲到了,
我找別台搭,畢竟不是我的問題,
的時候!
居然有人「先斬後奏」地答應犯錯的司機會等他。
這麼說好了,與其叫「沒問題」、「不善也不惡」的老婆下車再上車,
不如「善良的你」放下手邊的一切,趕去搭上那台遲到的計程車豈不是更完美。
我發這篇文也先斬後奏了,希望沒人會對我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