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強暴後的兩年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15:37:06
下面一堆人回說為什麼不報警不告他
我不知道你們是對法律有錯誤認知
還是以為司法會主張正義還公道
這邊分享朋友的親身經驗
1.
電腦有影片,女生必須要有證據才可以依法蒐男生的電腦或雲端。
不然會因為隱私權的關係。總不可能隨便有人說誰電腦裡有裸照就搜索吧。
所以,
基本上女生不會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有偷拍自己,
-> 不能蒐男生電腦,沒辦法查是否有影片
->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2.
如果你真的很幸運的證明了對方握有影片的事實查到影片,
那麼這是一個合意的拍照或錄影。
除非你可以證明自己有拒絕、有不同意。
這種東西的直接證據是,
有"錄音錄影"記錄下自己跟對方"說不同意"他拍裸照或影片。
可是通常也不會有這種證據,
->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3.
如果你又很幸運的剛好有錄音錄影證明自己有拒絕被拍攝影片,
但是這是一個合意性行為。
就算影片裡面有表現出不願意也不表示不同意,
目前法律上還是以"積極拒絕"來當做拒絕,
意思就是anything means yes, only you say "no" means no
也就是說除非影片裡面有錄到女生說"不要"但是男生並沒有"停止"
不然這就不能算是拒絕或是反對的證據
->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
現行法律基本上是保護不了被性侵者的。
只有兩種被性侵者有可能握有一槍斃命的直接證據,
一是長期慣犯,有足夠的時間策劃蒐證準備好錄音錄影、
二是假性侵真詐財預謀錄音錄影嘴吧上大聲說不要,
反正大部分男生都聽不懂女生說不要
間接證據的部分就很看法官要不要採信要採信多少。
被偷拍者除非有"威脅"的證據(對話影片錄音)或是"散播"的證據
只是持有的話是沒有問題也不能去查的。
如果只是他傳圖片或影片給你或是拿給你看口頭上叫你小心點,都不構成威脅。
威脅跟散播也都不是妨害性自主的罪。
在法律這麼不友善的情況下,社會上也很不友善。
提告後要面對的是更加崩潰的人生,以及親友的不諒解乃至社會的冷嘲熱諷;
或是很多人想要求看那些影片照片,然後再咒罵一些下流的詞彙。
經歷過幾年的崩潰奮戰之後,換回無罪的結果,然後再被罵母豬只是要錢亂告。
請問你們以為提告之後對"被性侵者"或是"被偷拍者"來說有什麼好處嗎?
作者: AdamHsu (MoMoTapir)   2017-07-05 15:38:00
作者: shimingd (shimingd(小樓))   2017-07-05 15:39:00
這樣不就甚麼事情都無法做了(表示難過
作者: wrongname (Mibo)   2017-07-05 15:43:00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07-05 15:49:00
推 法律根本不為受害者而設
作者: vonRoderick (芸仔)   2017-07-05 16:18:00
(絕望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7-07-05 16:49:00
唉……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7-07-05 16:54:00
西斯板有一篇啊……本來要設局拍被侵犯的影片,結果沒拍到關鍵畫面的影片最後也沒告成,所以被害人前面被侵犯了兩年通通不算數
作者: taffy128s (imcorn)   2017-07-05 16:55:00
看到這裡 我覺得那個討噓的就是知道會這樣所以才會故意引戰 以求斯德哥爾摩症患者的注意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07-05 17:39:00
推 好替被害者難過QQ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7-07-05 18:21:00
你朋友的遭遇讓人遺憾 但1.她可以翻拍電腦畫面或提及此事的對話記錄報案 讓檢警取得搜索票去突襲 2.影片中應該可以看得出來是偷拍 擔心的話一樣以提及此事的對話記錄作為佐證 聽過妨礙秘密罪吧 3.主張性侵難度比較高 問律師吧 這篇文章錯誤的部分有可能誤導受害者 讓受害者更不敢走法律途徑處理 我建議你可以再求證一下
作者: eyesg (彌十郎)   2017-07-05 18:22:00
她跟強暴犯交往那瞬間就沒救了 現在才來醒覺 再多的同情宣廣 也不過是增加會幫強暴犯做早餐的人而已
作者: juke22983848 (隊友永遠都讓我傻眼)   2017-07-05 18:26:00
當下被強暴不報警 事後覺得吃虧想分被威脅 根本活該強暴的人可以一邊強暴一邊拍你哦 你反抗能力真有那麼弱?
作者: asmart209   2017-07-05 18:34:00
除非有被惡意散布,否則也沒證據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5 19:05:00
一邊強暴一邊拍影片有很難嗎 又不是只能手拿手機拍
作者: Doralice   2017-07-05 19:11:00
幼童或瘦小體力差的就活該嗎? 有些話真令人作嘔今天才有個新聞是女生在公車上發現身旁的人打手槍,但監視器影片沒拍到下半身證據不足不起訴,新聞下留言馬上被說不起訴一定是誣告....這風氣
作者: Gikber (Gikber)   2017-07-05 19:15:00
說句中肯的我這樣一整串看下來其實eye只是嫉妒連強暴犯這種垃圾都有人做早餐給他吃,幫QQ早餐自己買一下也是很方便的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5 19:15:00
證據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訴訟上最麻煩的事情 真的有發生過的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7-07-05 19:15:00
某j一定有很多話想說 不要只敢在別人文章底下噓文嘛 自己回一篇讓鄉民送你進桶喔^^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5 19:16:00
事情 事後找不到合適的證據 這狀況非常正常
作者: harry1994011 (小電眼)   2017-07-05 19:42:00
但是需要講求證據是真的沒有錯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5 19:43:00
為了保障人權 論罪是一定要嚴格要求證據沒錯 若證據不足不可以認定某人有罪 但是 也不可以直接罵提告的人是誣陷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17-07-05 19:46:00
給某j,前陣子小模被性侵殺害事件的忘了?反抗說得好聽,那小模就是反抗才被勒死的!!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7-07-05 20:05:00
提告之後的路只有他自己在走 也許旁人難以理解他的決定但那些害怕猶豫都是真的啊
作者: JIA3336 (影薄)   2017-07-05 20:10:00
推。有時覺得法律超替犯罪者設想的…講求證據可以理解,只是也因為這樣,法律途徑這條路是非常痛苦、困難的…
作者: sherlock12 (sherlock)   2017-07-05 20:14:00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07-05 20:23:00
仇女宅會不知道性侵案難以起訴就是卡在證據?錯!牠們知道!才會把沒定罪的案件通通以女方誣告這理由解釋按錯!補推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7-07-05 20:32:00
亂說一通 科科
作者: hilotsubomi (hilo)   2017-07-05 21:02:00
社會對被傷害的人不夠友善https://youtu.be/jHZ7faTTaqA
作者: linpanda (10)   2017-07-05 21:25:00
推這篇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7-07-05 21:51:00
作者: zzzmmp13 (zzzmmp13表性嘛…而且媒2)   2017-07-05 22:02:00
好可怕QQ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17-07-05 22:05:00
生氣推
作者: shampoo0312 (我要找我哥~)   2017-07-05 22:10:00
難過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7-05 22:43:00
婚後強暴也是強暴 也是會做早餐 還是強暴
作者: gp6cj84 (竹林覓盡)   2017-07-05 23:06:00
難過推
作者: whiteAnn29 (yuyayaya)   2017-07-05 23:18:00
推這篇~~~
作者: j88072777 (j88072777)   2017-07-05 23:36:00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7-07-05 23:38:00
而且被告一定會說合意拍的,又交往一陣子,這真的很不利…就像酸民很愛算男女和夫妻間的性侵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7-05 23:40:00
推喔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7-07-06 00:00:00
作者: shunny22   2017-07-06 00:06:00
證據還包括供述證據,只是原po的本案已經過了兩年,可以提出的其他證據可能性應該是很低了
作者: icemooney (氷室雪之丞)   2017-07-06 00:14:00
難過推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17-07-06 00:15:00
推,感覺不是無罪就是輕判,這個社會是站在加害人那一邊的因為受害人的行為讓人覺得不合理,但其實是別人不了解啊一般人覺得如果不喜歡應該要拒絕,但受害者可能根本嚇傻了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7-06 00:22:00
懷疑這篇間接告知男性如何強暴或猥褻女性且不被法律制裁請原po自刪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7-07-06 00:59:00
唉.......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7-07-06 01:00:00
唉無奈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7-07-06 01:32:00
看推文覺得台灣沒救了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7-06 02:47:00
好慘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7-07-06 03:40:00
難過推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7-06 06:43:00
有些腦殘覺得只要有做早餐或交往就是自願被姦強姦犯要付出的代價真的很小 小到這個社會幫他脫罪很多人認為被強姦跟被搶劫是一樣可以盡情大聲呼救的被強姦不只是身體上的損失 也是心靈上的摧毀
作者: pin3305 (pii)   2017-07-06 08:33:00
某j的發言前用點腦好嗎
作者: b3204203 (brian)   2017-07-06 08:56:00
我很好奇 有驗傷有DNA有驗血為什麼會告不成 我朋友一樣的狀況告成了 不知道你的狀況是什麼?趁勢性侵為什麼會告不成?另外我的工作的關係 基本上安眠藥跟肌肉鬆弛都是驗的出來的 請問你是什麼狀況驗不出來?
作者: ihsun (想不開)   2017-07-06 11:37:00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7-06 12:11:00
作者: bloodyugioh (遊戲)   2017-07-06 13:30:00
看了好難過......
作者: t33569 (miromiro)   2017-07-06 17:25:00
法界不是有句名言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7-06 18:06:00
我覺得你朋友找錯人了,先花錢找律師諮詢吧 看要從那個方向辦,可以扣押證據並取得心證你不要舉告不成的人,你要問成功的例子捨不捨得花錢差很多的如果原原po沒精力跟他耗,建議先找諮詢團體協助重建心理健康再告,不然怕會崩潰她拖兩年了,有點難
作者: laura117 (阿波)   2017-07-07 01:02:00
推推~光是要拿出非自願加班的證據就已經夠難了= =
作者: k825324 (阿金)   2017-07-07 03:27:00
這篇幫高調 一堆人不懂...
作者: JaguarViva (艾蜜愛舔蜜)   2017-07-08 11:13:00
推被強暴->怎麼不告、不會保護自己->提告->母豬價錢沒講好1告成->仙人跳母豬好可怕2告不成->法院認證母豬
作者: isis288 (Chole)   2017-07-10 20:17:00
難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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