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ciprocal (:)))》之銘言:
: 先介紹一下背景,我台北人新竹工作在新竹租屋,女方台北人住台北工作在台北
: 大約一個月前發了很鹹濕的約炮文,我昨天發現後馬上質問她
: 並請她立刻截PTT信箱給我看,果然滿滿的都是站內信
: 且她幾乎都有回覆,但內容我不得而知
: 根據她的說法是說只是想被崇拜(!?)且她沒有任何行動
: 上述都是他說的,我不能確定真假,不過基本上我是不相信了啦
: 現在女方不斷想和好,但是我不想,完全沒有信任基礎了,合好後問題更多吧?
: 畢竟第一次遇到,且幾乎沒有想過會遇到,因為女方對於劈腿或是類似行為很不齒
: 不知道各位鄉民們有什麼看法? 勸合還是勸分? 本來對於未來是很看好有機會會結婚的
: 現在遇到這問題有前輩要來分享自己遇到的例子嗎? 有點決定不了,需要各位前輩推一
把
: 不管勸分或是合,謝謝大家了。
好可憐0.0
你應該是被回收了
為什麼要原諒呢 你覺得哪一點讓你可以原諒的
偷吃可以啊 可是偷吃不要被發現
不然誰看到心裡都會有陰影
想被崇拜 為什麼因為性而想要被崇拜?
大方的分享性經驗或是約炮經驗?然後想被崇拜?
腦袋有事嗎
醒醒吧
想知道哪篇文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