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友去夜店..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17-07-28 11:01:24
※ 引述《Cheyun98 (Athenanana)》之銘言:
: 本版首po 有任何不適當的地方還麻煩各位提醒
: 以下很長的前情提要
: 男友跟我在一起之前還蠻喜歡去夜店的
: 但交往後有比較少
: 到交往大概三個月的時候,因為有別的縣市的朋友來玩,一大群人去了夜店
: 當天沒有做任何安全回報(比起他亂搞,我更擔心他的安危...)
: 所以我隔天一早起來他是音訊全無的狀態
: 我連他睡在哪裡都不知道
: 早上8點多起來到12點多他才回我
: 說手機掛掉了
: (喔,對了,他把賴的大頭貼從我們的合照變獨照了)
: 生氣也不是,不生氣也不是,我呈現在很無奈的狀態..
: 稍微問了他跟誰、睡在那、什麼時候回家就讓他自己忙去了
: 到了下午兩點多時有個平常還不錯但不會私底下聯絡的同班同學
: 突然密我問我男友昨天是不是有去夜店
: (恩,這個開場白白癡都知道準沒好事)
: 我說有,我也知道他有去
: 接著她欲言又止但還是把全部她看到的事都說了
: 她沒有看過男友本人 所以傳了幾張照片加車牌號碼問我是不是我男友
: 確認了也沒錯 他才敢說
: 接著就說看到我男友跟一個女生跳舞貼很近 有喇舌..
: 這就算了 她跟他朋友想出去透透氣時
: 看到我男友跟那個女生牽著手從對面的公園要過馬路過來......
: 我真的心都碎了 去公園要幹嘛 這個大家應該都心知肚明
: 雖然我朋友沒看到但她就覺得很奇怪了
: 接著就沒看到了 她說她朋友不舒服 沒有繼續跟下去
: 我也謝謝他 接著問兩個好姐妹 問說怎麼辦
: 要假裝不知道、還是跟他攤牌
: 後來決定攤牌
: 當天一起去吃晚餐一直試探他
: :昨天沒背著我做什麼壞事吧?
: :當然沒有怎麼可能有。
: 很肯定,我也開玩笑問了蠻多次 都是一樣的回答
: 總感覺他還是愛我的,怎麼做了這種事呢
: 到後來吃飽要去走走我就直接攤牌了
: 但我是跟他說我朋友從頭到尾都看到了
: 你要不要直接跟我坦承 我還想知道你到底對我是不是誠實的
: 他真的嚇了一大跳
: 包括接吻 去對面的公園 我問他在公園裡面做了什麼
: 他思考了五分鐘才講
: 他說女生幫他吹 但沒有做完 把女生推開了
: 因為他說罪惡感很重
: .....竟然還知道罪惡感這種東西
: 但女生可能以為是不要在外面 問我男友要開房間嗎?
: 我男友才跟她說有女朋友了
: 她說那女的就也沒說什麼他們就離開了
: .....然後還跟女生的一大群朋友一起去吃早餐
: WTF??????????????????????
: 我是原諒他了 他也說喝酒誤事
: 我也相信他了 他也說以後不去夜店了
: 在那之後真的再也沒去過了
: 直到今天他跟我說一群朋友又約去
: 沒有明確的問我能不能去
: 只是我知道他很想去 尤其大家都在約他
: 然後他朋友跑來密我 跟我說會看好他
: 能不能讓他去 大家都想要一起玩
: (我是不會相信他朋友會看好他啦)
: 我跟他說我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
: 我沒有權力限制你什麼 我更沒立場去要你幹嘛幹嘛
: 只是我會擔心,而且你自己下的保證不會再去了 都是你自己說的
: 他說我這樣講他不敢去
: 我又說我知道你想去 講那些是提醒你 我不要當天大家玩的很開心你自己在家怨我 我寧
: 願你開心一點 想去就去 你自己決定
: 他求我不要這樣講話
: 我真的不知道我哪裡講錯了什麼
: 他說我明明知道他很內疚了,不用說這麼多....
: 我是真的知道他很內疚 有次吵架我氣到翻這個舊帳 他馬上投降 覺得很對不起我
: (我翻舊帳我的錯QQQQQQ 別噓我)
: 只是我不知道我到底該怎麼辦
: 說了這些都被當成是我不讓他去的感覺
: 講話很酸的感覺
: 但我真的沒有...........
: 有種偷吃就不要被發現
: 就算沒做什麼對於我們的感情甚至我的心都是一種傷害了
: 我只要想到他牽著女生的手 都撕心裂肺的痛.....
: 現在我們就是很僵 我不知道該道歉還是怎樣
: 請各位版友多多給我建議
: 謝謝各位
: 文很長又用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這樣說可能大家會噓我
原PO應該可以自己想想
你比較在意心靈出軌還是肉體出軌
亦或是兩者都在意
心靈出軌大概就是妳男友真的把那個女的也當作女友
有想要真心的對待她
不是只想幹砲玩玩
肉體出軌就是沒有真心只想幹砲玩玩
我認識一些女生朋友
其實她們都比較在意心靈出軌
而不是肉體出軌
對她們來說肉體出軌算是解決身理需求
心靈出軌就是背叛了
我認為原Po你要原諒妳男友的話
也是合理
畢竟這個男的心還是在你身上(沒有心靈出軌)
只是他下面常常癢而已(肉體出軌)
我是認為有被背叛就應該分手
不應該再給對方一個機會

何謂背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
原Po自己看看自己的男友算不算背叛自己吧?
有的話就分
沒的話就可以繼續
不要受儒家遺毒影響了
懂?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02:00
還不快把你那些女性朋友介紹給版眾?真是一大福音哪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7-07-28 11:03:00
不管是肉體還是心靈都不該原諒好嗎髒死了,人要活的有尊嚴一點,這種不該被原諒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03:00
可以督完千千萬萬的女的 女友還覺得我心靈沒背判 爽!!這些重心靈的還重外表喔 真假的 你詐騙喔
作者: yesyou (年年)   2017-07-28 11:07:00
如果心沒變,怎麼可能能X的下去?除非雙方談好是開放式我看你身邊那些女性朋友也是廠廠等級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09:00
啊?不是只有我能督別人 自己女友也可以 原來是21世紀風潮
作者: yesyou (年年)   2017-07-28 11:09:00
一輩子騙自己騙好騙滿
作者: Elysion775 (冷茶館宿雨)   2017-07-28 11:11:00
還好啦 婊子配渣男我是覺得很OK 人各有志沒錯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11:00
兩性平權的帽子不是這樣扣的 KOBE桑
作者: WTheFuck (你確定?)   2017-07-28 11:12:00
很簡單,其實角色互換就好,你的另一半去夜店跟其他人發生關係,當你朋友問起,欸我看到你男/女朋友跟人家走的好親密,然後進去某旅館了,你還能坦然自得的說:「喔,沒事啦,他心靈沒出軌,只是肉體需求而已,OK啦!」我就佩服你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12:00
不過婊子配渣男 好像就不用講到重心靈了 重小頭啦原po只是提供一個重心靈的選項 不代表它可以啦......你有認真看兩性平權的東西嗎?還是只是借詞用 這樣很難講我知道你只是說婊子跟渣男也重心靈 只是代替它們提見解啦然後也知道你的"兩性平權" 不過因為這已經是學術會用到的一些研究了 有些定義 所以不希望是被借詞解讀至於"背叛"也是有共同定義喔 是背叛的"事項"才不同
作者: irpkone (快樂休假)   2017-07-28 11:26:00
21世紀就可以接受肉體出軌了?你不認同的觀點我實在不懂你po上來幹嘛! 誰想看到自己另一半跟人家去旅館,還要騙自己只是下面癢,心靈沒問題,笑死!
作者: harry7319   2017-07-28 11:27:00
我先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32:00
建議大家跟這學生一樣多認識點人 會有不同見解 真的!!!我已經在社會打滾10幾年 不是靠想像 是靠親身體驗 所以你
作者: azt911231 (絲絲愛妳ㄛ~♥ )   2017-07-28 11:37:00
等你可以忍受再來回文 蟹蟹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17-07-28 11:37:00
說的論點聽過許多了 這樣的邏輯跟言論是真的不意外只是沒想到21世紀了 還是一樣的老東西 老說法 有點有趣我想這老東西還是會一直被討論下去吧 因為好用
作者: qwejoezxc33   2017-07-28 11:45:00
等你能接受你老婆被一堆人幹在來講
作者: dripping (鄧九公)   2017-07-28 11:53:00
世上人百百種 只要雙方都能接受各自的遊戲規則 有何不可不過我個人是無法接受這種想法啦
作者: Cayota (Cayo)   2017-07-28 12:12:00
嗯……那你有沒有想過女方的接受可能也會讓那男的覺得繼續做無所謂,所以女方就要一直接受下去直到自己無法接受的那天?然後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碰上不適合的對象?更何況女方看起來不是能接受的樣子,從她說過吵架會翻舊帳這點可以知道她超在意啊XD只不過現在處在掙扎邊緣而已。
作者: ialsc (shiaofe)   2017-07-28 15:18:00
肉體出軌 遇到一次翻車 就生病掰掰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7-28 15:26:00
原原po不在意肉體出軌就不會上來po文了,你這建議有講跟沒講一樣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7-07-28 15:52:00
愧疚感說不定只是講講而已,講3個字就能挽回 好用不用嗎~不管心靈或肉體,只要能騙自己 就能原諒,自欺敲棒~
作者: Derrick906 (HsuPo)   2017-07-28 16:32:00
奇文共賞
作者: zxcv82930 (Xero)   2017-07-28 17:36:00
原po的重點放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不過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還是兩者都不行啦。大家不要這麼兇R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7-28 17:46:00
其實大部分的被劈的那方不離開,多半只是騙自己 自我洗腦
作者: Aquastar29 (Claire)   2017-07-28 20:00:00
要搞成這樣還有必要交往嗎?
作者: ruru3322 (r115)   2017-07-31 07:33:00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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