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目前有喜歡的人,並且維持著友達以上的關係。
對方說要跟朋友出去唱歌,因為也見過那些朋友一兩次,我表示想一起去,
但對方表示不方便,現場會有朋友的女朋友、以及朋友女朋友的其他女性朋友們。
臆測到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我不高興了。對方卻表示我不應該不高興、以及他覺得被管束
了很不自在,理由如下:
1.這個不高興是出於佔有慾,佔有慾在感情中只會互相綑綁,終將導致雙方痛苦
2.他沒有限制我的交友,也不會因為我要和朋友出去而不開心
3.即使是男女朋友、夫妻,或任何關係,都沒有誰可以干涉另一方的自由,或保證永遠喜
歡對方
以上想法就理論面來說都非常合理,但與實際事件搭配在一起時,又變得非常難解;
因為與對方僅是友達以上關係,我也非常努力想要調適自己的心情,但真的很難呢。
想請問版友們對於「愛他就是給他自由」這套理論的看法